神州信息: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法律意见书(8)
依据前述承诺,并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博飞信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无须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履行登记或备案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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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瑞经达
瑞经达现持有上海市工商局黄埔分局于 2014年7月10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注册号:310101000426268),住所为上海市黄浦区南苏州路 381号407A5 室,法定代表人为郭顺根,注册资本为25,250 万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 (国内合资),经营范围为“创业投资,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服务、创业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营业期限自 2010年2月10 日至2018 年2月9日。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瑞经达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江苏瑞华投资控股集团有 15,000.00 59.41
限公司
2 南京明春科技有限公司 10,000.00 39.60
3 江苏瑞明创业投资管理有 250.00 0.99
限公司
合计 25,250.00 100.00
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出具的《私募投资基金证明》,瑞经达为私募投资基金,于2014年5月20日完成私募基金备案,管理人名称为江苏瑞明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经核查,江苏瑞明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现持有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出具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证明》(登记编号:P1002248),登记时间为2014 年5月20 日。
5、凯腾瑞杰
凯腾瑞杰现持有南京市工商局于2014 年8月20 日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0302584208F),主要经营场所为南京市江宁区天元东路391 号南京江宁科技金融中心5楼531 室,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江苏凯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夏文彬),企业类型为有限合伙企业,经营范围为“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合伙期限自2014年7月2日至2019 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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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凯腾瑞杰的合伙架构如下: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型 认缴出资额 认缴比例
(万元) (%)
1 江苏凯腾创业投资 普通合伙人 30.00 2.00
有限公司
2 周建华 有限合伙人 250.00 16.67
3 李海洋 有限合伙人 200.00 13.33
4 王昕 有限合伙人 180.00 12.00
5 顾欣 有限合伙人 120.00 8.00
6 周临震 有限合伙人 100.00 6.67
7 许歆 有限合伙人 100.00 6.67
8 赵大为 有限合伙人 100.00 6.67
9 赵三楠 有限合伙人 80.00 5.33
10 金园辉 有限合伙人 80.00 5.33
11 杨洁 有限合伙人 60.00 4.00
12 石亚军 有限合伙人 50.00 3.33
13 孙国新 有限合伙人 50.00 3.33
14 张晓亮 有限合伙人 50.00 3.33
15 江艳 有限合伙人 50.00 3.33
合计 -- 1,500.00 100.00
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出具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凯腾瑞杰为私募投资基金,于2015 年4月30 日完成私募基金备案,管理人名称为江苏凯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经核查,江苏凯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现持有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出具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证明》(登记编号:P1011378),登记时间为2015 年4月29 日。
6、明通投资
明通投资现持有南京市工商局于2016 年5月11 日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0339318368E),主要经营场所为南京市高淳区淳溪镇龙井路6号,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吴冬华,企业类型为有限合伙企业,经营范围为“投资管理;实业投资;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合伙期限自 2015年6月5日至 2065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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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明通投资的合伙架构如下: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型 认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万元) (%)
1 吴冬华 普通合伙人 1,212.00 57.71
2 孟维 有限合伙人 170.00 8.10
3 史立军 有限合伙人 80.00 3.81
4 杨勇 有限合伙人 70.00 3.33
5 杨颖 有限合伙人 60.00 2.86
6 薛鹏 有限合伙人 50.00 2.38
7 刘吉 有限合伙人 40.00 1.90
8 蒋家松 有限合伙人 40.00 1.90
9 祁东安 有限合伙人 35.00 1.67
10 曹发根 有限合伙人 35.00 1.67
11 刘保川 有限合伙人 30.00 1.43
12 梁泉 有限合伙人 30.00 1.43
13 张建 有限合伙人 25.00 1.19
14 李洪 有限合伙人 20.00 0.95
15 王超 有限合伙人 20.00 0.95
16 陈智 有限合伙人 20.00 0.95
17 崔长亮 有限合伙人 20.00 0.95
18 赵奇 有限合伙人 17.00 0.81
19 陈敏 有限合伙人 15.00 0.71
20 王润润 有限合伙人 15.00 0.71
28 余健 有限合伙人 14.00 0.67
21 吴中光 有限合伙人 12.00 0.57
22 臧媛媛 有限合伙人 10.00 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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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蒲根 有限合伙人 10.00 0.48
24 郑雄峰 有限合伙人 10.00 0.48
25 傅崇鑫 有限合伙人 10.00 0.48
26 唐连成 有限合伙人 10.00 0.48
27 龚陈宝 有限合伙人 10.00 0.48
29 方超 有限合伙人 10.00 0.48
合计 --- 2,100.00 100.00
就私募股份投资基金事宜,明通投资已出具承诺:
“1、本企业以自有资金从事营业执照载明的经营活动,不存在受托管理他人资产从事投资的情形;
2、本企业以自有资金向华苏科技出资,不存在向特定对象募集资金从事股权投资的情形;
3、本企业未以任何形式委托包括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伙人在内的任何主体管理本企业资产从事投资活动。
4、本企业不属于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私募基金或私募基金管理人。
5、本企业对上述事项可能产生的纠纷、潜在争议及不实陈述(如有),承担全部责任;如因该等事项对神州信息或华苏科技造成任何损失的,本公司将承担全部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