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州信息: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法律意见书(16) 2016-05-26 06:34:05 来 源:云浮新闻网 移动版 nrrg001@163.com “一、本人有意向于摘牌后通过现金方式收购公司做市商,以及公司挂牌后通过协议转让或做市转让方式取得公司股份的投资者所持有的华苏科技股份,收购价格为不低于2016 年2月15日收盘价格 10.55元/股且不高于公司最近六个月内最高收盘价格11.70 元/股(已经除权除息计算)。 转载请注明出处: http://www.0766xw.com/view-13904-1.html 共24页: 上一页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下一页 关键词: 上一篇:北京全面建立村居法律顾问制度 下一篇:远离暴力犯罪 共筑法律防线 廊坊文安预防暴力宣传进校园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