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与法治政府建设研讨会综述
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来,政府法律顾问已经成为法律制度的热名词,法律顾问也成了各级政府的标配。如何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实现各级政府法律顾问的全覆盖,律师如何做好法律顾问工作,是亟需研究的重要课题。
2015年12月12日,全国律协政府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与山东省律师协会共同主办的“法律顾问与法治政府建设研讨会”在济南市山东大厦隆重召开。会议围绕依法治国、依法行政以及律师服务法治政府建设等议题展开了深入研讨。全国律协政府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委员和来自全国各地的从事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律师近120人参加了会议。
一、大会开幕
开幕式由全国律协政府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郝惠珍律师主持。全国律协副会长蒋敏首先致辞。他指出,政府法律服务在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四中全会的推动下,从一个小众市场,如火如荼地发展成为一个井喷市场,给中国律师在3至6年之后,带来了巨大的服务市场的改变,是律师行业的一个机遇。在这样的市场环境下,全国律协适时成立了政府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以研究法律服务市场趋势,引领律师业务发展。全国律协政府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需要研究政府法律服务从小众市场向大众市场发展过程中,如何进行规范,如何做好预防、如何做好设计,使法律服务真正发挥作用。除此之外,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涉及的服务对象,不仅有政府还有党委,作为专业律师,如何从两个维度提供服务,平衡好服务资源,也是值得研究的。同时,专业律师与政府律师如何配合,对政府活动中的商业内容和公益内容以何种方式提供服务,采用何种计费方式、律师在服务过程中应当承担什么样的责任等等,都是专委会值得研究的问题。
随后,山东省律师协会会长苏波发表致辞。苏波会长指出,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将依法治国作为治国理政、社会运转的基本方式,让整个社会看到了国家和民族复兴的未来和路径。依法治国的各项措施正在积极有序的推进,而在中国目前,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首要,依法行政离不开律师的法律服务。律师以特有的专业性、周密性和社会性为政府提供法律服务,可以确保行政行为更加反映民意,更加代表群众的利益,更加改善政府的形象,塑造政府威信,造福广大人民。苏波会长介绍,山东省律师协会在全国律协和山东省司法厅的监督指导下,顺势而为,组织发动全省律师积极投身到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当中去,并在2014年7月组建了政府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制订了山东省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业务操作指引。全省省市县三级政府全部聘请了律师作为法律顾问,39个省直部门聘请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另有13个省级部门在落实这项工作。截止到今年9月底,全省律师为2716家政府单位担任法律顾问,省委组织部、省委政法委、省人大、省政协,及部分县市党委、人大政协也聘请了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在党委和政府的示范感召下,山东省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和其他机构正掀起新一轮聘请律师作为法律顾问的高潮,以法律顾问、法律服务全覆盖和律师代理申诉值班为代表的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也在全面展开。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在山东已经深入人心,山东的依法治省、平安山东建设正在谱写新的篇章。
最后,全国律协政府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主任李大进致辞。李大进主任首先代表全国律协政府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对山东省律师协会给与会议的鼎力支持、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周海燕主任以及团队对此次会议的精心筹备表示感谢。
李大进主任指出,在当前依法治国背景下,政府法律顾问专业委员承载着重要的职责。政府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需要为这个行业创造经验、找出规律,同时总结智慧。而律师为政府服务首先要有专业精神,让政府在行政过程中,有律师法律知识的支撑,能够非常好的为国家、社会、公民提供服务。其次要有前沿的意识、技能,为政府为国家所面临的前沿的社会问题提供法律服务。目前律师在为政府提供服务过程中,还面临着方方面面的困难。他希望各位律师在任何困难面前不要失去专业精神和勇于担当的精神,并要怀有一种报国之心。因为为政府服务,在很大层面上是在为国家服务,有这个服务的机会和平台,是我们每个律师应当珍惜的。
二、嘉宾演讲
在全国律协政府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委员、山东省律师协会常务理事周海燕律师的主持下,三位嘉宾作了专题演讲。
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中国行政法学会名誉会长应松年教授向全体与会代表作了“法治政府建设”的演讲。他从从六个方面探讨了法治政府的建设问题。
第一,法治政府建设是市场经济的一个必然结果。是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在这个阶段,政府需要担负责任,推进社会法治,建成法治社会,包括教育、宣传等,政府要职权法定和权责一致。
第二,关于程序问题。程序在法治建设当中具有重要作用,法治就是程序自治,程序是实体的保障,如果一个处罚决定不遵循正当程序就是违法。现在世界上有相当多的国家都有行政程序法典,中国也正在努力。十八届四中全会报告提出了两项关于程序的问题,其中一项是决策程序,包括五个:公共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另一项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程序,可以说信息公开是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道路上的里程碑。
第三,关于执行问题。不仅要建立综合执法体制还要公正文明执法。应将执法与建设服务型政府相联系,尽可能的用服务来代替管理,将一些轻微的可以改正的违法行为给予现实教育和指导等。
第四,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强化对行政权利的制约和监督,包括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八大方面。首先是用公民的权利监督政府的权力。其次,用权力来监督权力,在执行过程当中,从头到尾,有若干个权力链条。这个权力链条之间,既要互相协调,又要互相制约。有这个制约,要比其他的制约更直接,更能解决问题。
第五,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这是律师界的一个重大任务。不仅要从诉讼方面,还要从信访方面去做,一个社会如果不能很好的处理、解决矛盾,社会就不和谐,不和谐的社会就是一个动乱的社会。因此要充分认识化解矛盾的重要性,政府法律部门需要承担起重要的责任。化解矛盾维护稳定,除了依法行政,从源头上减少矛盾外,还需要建立起一个解决争议的法治体系。这个法治体系最基础的是基层,基层解决不了,再由政府复议机构解决。通过这两个阶段,绝大部分矛盾都解决了,剩下的少数再进入司法。这样才能保证法治体系的完整和公正。
第六,政府法治建设还需要增强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法治方式。
全国律协法律顾问委员会副主任郝惠珍作了题为“律师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服务”的演讲,从政府法律顾问基本概况、律师的作用、需要改善的问题及在服务方面应该注意的事项四个方面作了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