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与法治政府建设研讨会综述(3)
山东省律协法律顾问委员会张志国主任结合国庆长假期间发生的青岛大虾事件,探讨了当前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律师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作用。张志国律师对该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有关部门的应对措施展开层层分析,由此引申阐述了律师在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协助政府处置突发事件、帮助政府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帮助政府完善体制机制等方面不可或缺的作用。
(二)普遍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路径
海南天皓律师事务所贾雯主任以海南省为例与大家分享了普遍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几种路径。第一,普遍建设法律顾问制度,离不开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大力推进及引领,需要从构建法律顾问的选任和管理制度、明确法律顾问的定位和职责范围来开展工作。第二,律师应在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改进工作方式、大力宣传法律顾问重要作用这几个方面来推动政府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
(三)基层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泰和泰(济南)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玉亮以服务基层政府为例,从服务流程图、梳理权利清单、整体程序配置等方面讲述了基层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措施。同时,对基层政府行政体制改革也提出了自己的几点建议:第一,在没有明确法律授权的情况下,基层政府行政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应当以便民增效为原则,切忌擅自扩权、放权;第二,政府法治部门应积极参与顶层设计;第三,推动程序立法,为行政体制改革的相关措施提供依据。
(四)各地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经验
安徽镜远律师事务所任清华律师向与会代表介绍了安徽律师开展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经验。截止2015年10月,共有1578位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安徽省从省政府到各级市县区政府实现了政府法律顾问全覆盖。安徽省律师协会积极促成了省委监理法律顾问服务制度,律师可以为省委重要法律材料和草案提供法律服务;根据需要参与省委重大决策的法律论证;对重要的党内规范性文件制定提供法律服务;就本省经济发展所涉及的重大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服务;参与省委组织的理论学习中有关法律知识的授课。建立省委法律顾问制度表明安徽省委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决心,必将对依法治省产生深远影响。
石家庄市律协常务副会长、河北天嘉律师事务所段林国律师分享了河北落实政府顾问制度的经验。2003年河北省石家庄市出台了全面建设法律顾问制度的政府文件。截止2015年上半年,河北省各级政府基本上已经全面建立了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重庆市律师协会行政法和政府法律顾问专委会主任、上海锦天城(重庆)律师事务所沈仁刚律师介绍了重庆市政府顾问工作的情况。2011年重庆市出台了推行法律顾问制度的文件。2013年重庆市市委又率先出台了关于依法治市的决定,并推进各个区市县都出台了关于依法治区、依法治市、依法治县的有关决定。这些措施和文件的出台,极大的推动了重庆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截止2015年10月,重庆市所有的区市县和所有的委办局全部聘请了法律顾问。沈任刚律师提出,为政府提供法律服务需要具有专业知识和综合处理问题的能力,政府的组织框架、政府工作人员的基本思维、政府公文写作等各方面都需要精通和了解。
江苏博事达律师事务所周连勇主任介绍了江苏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截至目前,江苏省69%的省级机关和地方政府都聘请了法律顾问。聘用方式从熟人介绍转为服务外包或者招投标方式。有些政府部门还以专业特长和服务类别的方式选聘法律顾问,有的政府部门则采取在服务期限中进行淘汰,最后确定法律顾问的方式。
(五)从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看法治政府建设
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孙春宁律师作了“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律师实务”的发言,以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对政府文件审查为例,展示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的工作路径和工作方法。即在接受委托阶段,组建团队,明确工作周期。在工作方案的阶段,确定工作思路,沟通工作成果,细分工作小组。在审查汇总阶段,分小组审查,例会研讨,咨询外部专家借助外脑。在意见汇报的阶段,出具法律意见书,并召开专题报告会。孙春宁律师表示,这样的法律服务必须有跨专业律师协作完成,因此要组建团队协作,并确定好牵头人。
云南八谦律师事务所鹿斌律师以新的视角作了“从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看法治政府建设”的发言。鹿斌律师以昆明地铁建设为例,在地铁未开通之前,先做了昆明市地方性法规《昆明市城市轨道中心条例》,把沿线土地的规划配置、建设基金、轨道用地等做了权力法定化,是权利清单的一种创新。同时,鹿斌律师从责任清单的角度分析了政府的法定职责、律师在其中作用及律师业务的增长点。
辽宁律协政府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主任、申扬律师事务所于振森律师也和与会代表分享了从“三张清单”看法治政府建设的体会,他从法治政府建设的社会效果探讨了三个清单的重要性,并提出几点建议:一是完善立法并提高立法质量,让三个清单的推进于法有据;二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改进决策体制,明确执法责任,推进综合执法,减少执法的层级,给百姓带来实际的效果;三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探索改进和创新执法方式,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处置与疏导结合,追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四是完善行政监督和问责制度,建立健全监察、监督、问责制度。
四、大会总结
大会最后,全国律协政府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主任李大进律师对本次年会进行了总结。他发表了两点感受:第一,政府法律服务需要摆到非常重要的地位,否则律师将失去机遇。各位律师有责任和义务抓住机遇并积极推动法律顾问工作。第二,此次研讨会是一个有理论、有实践、有深度、有方法、有路径的研讨会,取得了丰硕的成果。李大进主任提出,全国律协政府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明年将有三个工作安排:一是起草制订律师参与政府法律服务工作业务指引,为全国律师开展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提供非常重要的抓手,特别是来自于不发达地区的律师,需要这样的指引来和政府进行沟通。二是组建政府法律服务讲师团。讲师团成员将从委员和有志于从事这项工作并且有理论、有心得、有见地的律师中选拔。讲师团将在全国律协的组织下,参与到全国律协已经有的讲师团当中,填补政府服务业务的空白。第三,出版政府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论文专辑。
最后,李大进主任表示,本次会议在会务组的辛苦筹备和多方共同努力下举办成功,希望大家今后多交流,争取2016年年会举办时,能把我们更多的经验和内容拿出来奉献给行业,期待明年大家再聚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