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与法治政府建设研讨会综述(2)
第一个方面,政府法律顾问基本概况。三中全会提出要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把法律顾问制度作为我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内容。四中全会也把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作为依法治国的重要环节,从顶层设计、制度保障到队伍建设,都提出了具体的措施和路径。全国律协成立政府顾问专业委员会,也是落实十八大精神的一个产物。目前政府法律顾问的基本概况是:第一、全国律协设立政府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后,推动了各省市律师协会政府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的建立。很多省市律师协会建立了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各级政府都陆续聘用了法律顾问。特别是浙江省,建立政府法律顾问2666家,市级以上政府的覆盖率已经达到了92.3%,县以上的政府的覆盖率已经达到了60%以上。一些地方司法厅局和律师协会开展了法律顾问工作调查问卷,制定了相关的文件,规定了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条件、工作内容、政府采购的方式,任期,考评机制和权利、义务等等内容。这些都为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和律师工作开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第二个方面,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作用的转变。律师以前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大多是参与信访、个案代理、为政府具体行政事务出庭、参与突发事件的解决以及为政府有些事务的决策进行论证。十八大以后,律师作用的转变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律师的服务从个案参与转移到为公共事务管理提供服务,从协助处理突发事件转移到对政府决策部署提供法律意见。二是律师开始介入政府“三众一大”事项,过去是律师要求参与,现在是政府要求必须有律师参与。三是律师用法治的方式破解社会治理难题,参与政府决策的论证和审核,促进了政府决策的科学、程序的公正和过程的公开。
第三个方面,法律顾问制度的完善。制度虽然已经建立了,但还存在着很多问题:第一,目前绝大多数的社会组织、NGO组织都是没有法律顾问,因此要分步骤、分层级实现法律顾问制度的全覆盖,要率先实现省、市、县、乡四级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覆盖。第二,法律顾问的长远发展还缺乏健全的法律法规和制度的支撑与保障,因此应尽快完善顶层设计,制定立法依据。第三,尽快制定科学的收费办法,推动政府购买服务,要研究什么样的收费方式既符合律师行业需要也符合政府需要。
第四方面,律师如何为政府提供法律服务。第一,要明确律师是担任法律顾问的主力军,是推动国家法治建设的实践者,要有使命感和责任感。第二,要有大局观念、专业素质和统筹协调能力。第三,要遵守职业道德职业纪律,严守商业秘密和政府行政涉及的秘密;第四,要处理好政策和法律的关系、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关系、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的关系等等;第五,要完善好选聘、培训、考核、监督等机制。
最后,山东省法制办法律顾问处处长刘鲁平作了“山东省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情况”的主题报告。刘鲁平处长指出,山东省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的决策部署,率先在全国实现了县级以上的政府全部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组成了法律专家库并编印了山东省政府法律顾问和省政府法律专家库的名录,利用专家的专长让其参与疑难行政复议案件的讨论,政策调整和重大事项的论证以及合同协议的法律审查等等。
刘鲁平处长指出,山东省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方面也存在一些问题。如有的行政机关存在聘而不用,雇而不问,流于形式的现象。习近平总书记到山东考察时,要求法治山东建设要高于全国,因此法治政府建设在接下来的工作中还有很多工作要做。首先需要提高认识,要把握新形势下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新任务和新要求。其次要将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全面介入行政程序中。各级政府要依法设定权力、行使权力和制约权力、监督权力,实现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再次,还要建立法律顾问工作质量的定期评判,组织评审委员会每季度或每半年对法律顾问的书面建议和法律意见书进行评判。最后,要及时总结经验,形成法律顾问工作的成果汇编,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一个理论支持。
三位嘉宾的精彩演讲,分别从各自的角度诠释了法治政府建设和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真谛,拓宽了与会代表的眼界。
三、律师业务研讨交流
12月12日下午,由全国律协政府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曹亦农律师和秘书长李继泉律师分别主持,研讨会进入研讨交流阶段,十多名全国律协政府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委员和律师分别围绕“新常态下如何做好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普遍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路径”、“基层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从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看法治政府建设”等议题,分享了自己的观点与经验。
(一)新常态下如何做好政府法律顾问工作
北京浩天信和(杭州)律师事务所朱加宁律师以“新常态下做好政府法律顾问的若干思考”为发言题目,与大家进行了交流。他指出,新常态下政府法律顾问出现新的内容,包括参与地方立法的认证和起草;参与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制订;参与政府重大决策;参与疑难行政复议案件的处理;参与接待来访和陪同领导下访;参与处理突发性群体事件和公共事件,等等。在新常态的背景下,律师需要加强学习,提升工作能力,明确工作职责,改进工作方法,理顺内外关系,以推动制度建设、完善考核制度、强化业务监督等方式来做好政府法律顾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