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平学:宪法和法律委员会机制运行的五个关键︱中法评
2018-08-19 10:03:54 来 源:网络整理 移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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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律评论》于2014年3月创刊并公开发行,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主管、法律出版社主办的国家A类学术期刊,刊号CN10-1210/D.
邹平学
深圳大学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主任、法学院教授
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的性质可定位为负责协助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宪法解释与监督宪法实施职能的具体合宪性审查机构,以合宪性审查为主线构筑宪法和法律委员会权力运行机制。
原法律委员会存在以柔性审查代替刚性审查、宪法监督缺乏法律审查功能、"机构硬件配套”不健全等问题致使其维护宪法权威实效弱。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可从增设法律或者法律草案合宪性审查职能、理顺宪法和法律委员会与党在合宪性审查工作上的互动关系、充实"机构硬件配套”等进路构筑良性权力运行机制。
目次
一、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合宪性审查职责的由来
二、宪法和法律委员会需要正视原法律委员会机制运行问题
三、宪法和法律委员会机制运行的路径依赖与机制创新
四、结语
本文原题为《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的目标定位与机制创新》,首发于《中国法律评论》2018年第4期专论一栏目(第43—50页),原文10000余字,限于篇幅,略去脚注。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冯泽华博士对本文亦有贡献,在此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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