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切缅怀罗豪才教授(8)
论文答辩结束,大家站着合了个影
因为没写“平衡论”,我心里总感觉欠着一桩事情。我从心底认同“平衡论”的学术贡献,不过我要写的话,恐怕也是以批评为主。我觉得“平衡论”最大的问题在于,一个本来是回应中国特定问题的学术观点,经过不断的理论抽象,获得古今中外的普适性以后,反而模糊了它的社会和时代背景。
正如一位英国同行批评韦德教授的“越权理论”一样:它想解释一切,结果什么也解释不了。在后来的几次讨论中,我把我的初步想法简要地跟罗老师说了。罗老师认真地听着,没有赞同也没有反对,不急不躁地跟我解释他的想法。他还是很维护他耕耘多年的“平衡论”的。
恰恰是在“平衡论”的论争中,罗老师展示了他的胸怀。他编的论文集《现代行政法的基础理论》,把几篇批评文章也收进去了。
其中有一篇是北大法学院研究生陈曦写的,叫“平衡论的困境”。谈起陈曦,罗老师说,“陈曦不错!”谈起“平衡论”一个理论上的竞争者,罗老师说:“这个人学问不错,有想法。”而谈到另一个“平衡论”的激烈批评者,罗老师说:“这位老兄对‘平衡论’有些误解。”这是我所听到的他最不认同的说法了。
罗老师和一名学生合写的文章投稿给《中国社会科学》。他为这篇文章花了不少时间,连文字都改过几遍。没想到,文章的匿名评审人对这篇文章并不看好,言辞还挺激烈。杂志社的编辑有些为难,毕竟罗老师是中国法学界最大的官,“平衡论”是中国法学界很有影响的理论。
我当时在《中国社会科学》做兼职,编辑让我跟罗老师沟通。罗老师很淡然,“有不同意见很正常啊”,于是把稿子给了另一家刊物。我很钦佩,编辑有这样的坚持,而罗老师也有这样的雅量。
2009年,中国法学会和清华大学联合举办“中国法学创新讲坛”,第一讲请罗老师讲他的“平衡论”。罗老师欣然答应。他招呼弟子们讨论,写稿子,做PPT,准备得非常认真。由于第一次用PPT,他把太多的文字放在上面,现场效果可能还不如他自己放开讲来得好。但他这个年纪了,还学习使用PPT,自己操作PPT,实属不易。
主办者担心自由讨论环节不好控制,让我问一下罗老师,是不是就不设提问了。罗老师说:“既然是学术讨论,提问还是要的。答得出,我就答;答不出,我就说我答不出,关系不大。”于是,安排了自由讨论。
我在北大读书那几年,正是罗老师从北大副校长升迁到最高法院副院长、全国政协副主席。工作上的事情,他说的不多,跟我们谈的基本上还是学术问题。只有一回,他说起刚去最高法院的感受。虽然有一些行政经验,去了法院,连怎么批文件都要从头学。具体法律问题该怎么处理,有的也没把握,必须了解情况,听取各方意见。
“有把握,不是自己认为理论上讲得通,还是要听取意见,”他强调说。
在最高法院副院长任内,他遇到的最大挑战当数深圳贤成大厦案了。地方政府招商引资的重大项目,因为外商资金困难而一时陷于停顿,心急火燎的地方政府出手干涉,直接“注销”合资企业,让外商出局。最高法院组成了以罗豪才为审判长的7人合议庭,开庭审理多日,最后判决行政机关败诉。
论影响,这起案件可谓“中国行政诉讼第一案”,后来在国家行政学院举办的省部级领导依法行政专题研讨班上,还被作为研讨案例。
但在当时,很多人不理解,甚至引发了不小的风波。有纪委来查,罗是否收了外商的钱。罗老师说:“他有多少钱,能买倒我罗豪才、一个大法官?”另据一位同门说,深圳市一位领导把电话打到罗家里,提醒罗要“讲政治”。罗回答:“依法治国就是最大的政治。”
官越做越大,慢慢地年龄也越来越高,罗老师对学术的兴趣却始终不减。我几次到他家里,一谈起学术问题,他就兴致勃勃。他家里很少来电话,有时候坐一两个小时也没有一个电话。“我应酬不多”,他解释说,“能不去尽量不去。”有一年春节,我给他打电话,本来是礼节性的问候,但话题一扯到某个学术问题,就刹不住了。放下电话,我一看,打了50分钟,耳朵都被话筒捂疼了。
到了七十之后,罗老师仍然保持着相当广泛的阅读和开放的思维。他自己收发email,他上网浏览,他给我们推荐他正在看的新书,推荐世界银行的发展报告,推荐一篇叫“互联网改变一切”的文章。他热衷言谈的主题,增加了“软法”“治理”“人权”。他一直在关注,一直在思考,一直在为他的想法构建一套融会贯通的理论。
去年9月,我从哈佛访学回来,他已经在医院的重症监护室,思维清楚,但口不能言,只好我说他听。我跟他谈美国大选,谈特朗普当政,谈美国社会面临的问题。他很有兴趣,不停地抬手比划,想说话,却听不清说什么。中间又谈及其他一些事情。停顿一下后,我问他,继续说刚才的事情?他摇头。“那继续说美国?”他点点头。即使到生命的最后时光,即使在病床上,他的天地仍然宽广,跨越大洋。
忆罗豪才老师:平常之处见高巍
查庆九
中央政法委宣教室主任
转自公众号“法治周末报”2018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