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国梅:奋力推进云浮改革试点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本报讯 (记者 朱觅 通讯员 云纪宣)12月12日,云浮市召开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第一次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省委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部署安排,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扎实有效推进云浮市改革试点工作。云浮市委书记、市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组长庞国梅主持会议并讲话,强调要把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贯穿于改革试点全过程,凝聚改革共识,形成改革合力,奋力推进云浮市改革试点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庞国梅指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将试点工作在全国范围内推开,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确立的一项重大改革任务,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具体实践,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一项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是确立中国特色监察体系的创制之举,全市各级党委、纪委、检察机关及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关于改革试点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坚决拥护,坚决执行,坚决办好。
庞国梅强调,要对标中央和省委要求,加快推进全市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一要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改革要求,让中央和省委改革部署在云浮结出丰硕成果。二要紧紧围绕改革目标任务,加快推进工作,按照确定的时间表和路线图精准施工,坚决一项一项掐表对时,一项一项加快推进,确保如期完成市县两级监察委员会组建工作。三要紧扣关键环节和重点难点落实试点任务,做好转隶期间工作衔接,确保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
庞国梅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实到位。一要强化党委领导。全市各级党委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把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牢牢抓在手中。各县(市、区)党委书记要亲抓亲管、亲力亲为,当好“施工队长”。市县两级改革试点领导小组要加强统筹协调。二要强化责任担当。市县两级人大及常委会、纪委、政法委、组织、宣传、编办、检察、财政等部门要对照改革方案要求,各司其职,协调配合,确保如期完成任务。三要严格纪律要求。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
会议通报了云浮市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并听取意见和建议。市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成员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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