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定市成为试点县(市)之一
2016-06-14 02:46:43 来 源:云浮新闻网 移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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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见习记者梁湛华特约记者梁方武)记者近日获悉,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北京市大兴区等232个试点县(市、区)、天津市蓟县等59个试点县(市、区)行政区域分别暂时调整实施有关法律规定的决定》,罗定市成为广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7个试点县之一。
据介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是指涉农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法人、自然人发放的,以依法取得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或通过土地流转合法取得的土地经营权作为抵押的一种贷款。此次试点县的确定是国家层面首次就农村产权抵押贷款进行授权,使得试点地区在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抵押贷款方面将有章可循,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信贷支持,并能够有效解决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高效农业生产经营资金不足、缺乏抵押贷款担保等难题,利用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直接向试点银行申请抵押贷款等方式,从而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有效盘活农村信贷资源,促进农村土地流转和农业适度规模化经营,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为稳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提供经验和模式。
下一步,罗定市将充分利用试点县政策优势,出台试点方案,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和贷款办理流程,结合农村信用体系、农村金融创新试验区和全省“互联网+信用三农”试点等工作,加快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步伐,为更多的农户提供资金支持,让更多的农民感受到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带来的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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