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最大限度为民服务
思茅区司法局工作创新之一
因为创新,思茅区法律援助实实在在地为老百姓办事。
近年来,思茅区司法局推行“法律援助+”模式创新服务方式,优化运行机制,以法援为核心,依托法律援助中心、工作站、点和“12348”法律援助咨询热线等,有效衔接职能部门,拓展更多诉求渠道、汇聚更多力量,以便利快捷的服务功能,倾力打造法律援助服务为民的工作亮点。
法律援助服务圈不断扩大
“+”关键词:特色化服务
思茅区法律援助“应援尽援”的应援范围一直在扩充。这种扩充首先体现在对法律援助广泛而深入的宣传,通过设立咨询室、工作站、联系点、发放宣传资料及“连心卡”、电视、LED户外大屏幕等方式大力进行宣传;并开展邀请律师深入学校上法制课、举办妇女维权知识讲座等活动,不断增强法律援助工作的影响力和群众知晓率。
其次,以扩大民生领域法律援助覆盖面为着力点,逐步将涉及劳动保障、婚姻家庭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范围;适度放宽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及时为符合条件的群众提供涉及就业、就学、就医等民生事项的法律服务,将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列为重点服务对象, 简化程序、优先受理;并于2015年12月在思茅区人武部成立了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站,组织开展法律援助进军营、送法下基层等活动,切实做好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
此外,特色化服务更加具有针对性。把法律援助“六进”活动与涉法需求、人民调解、信访维稳相结合,开展区、乡(镇)特色法律援助服务活动:服务残疾人的“服务无盲区活动”“思茅区未成年人法律援助行动”“老年人法律援助项目”“失独家庭——绿色通道”及“法律援助情暖军营工程”等。
实体平台越来越便捷
“+”关键词:“一站式服务” “农村一小时、城镇半小时”
改造升级“12348”法律援助专线,以“12348”指挥中心为龙头,以律师、基层法律服务所为依托,与市援助大厅和各乡镇援助工作站联动。
以各社区、社会团体为依托,在各社区建立农民工法律援助联络站,配备了一批懂法律、熟悉业务的专兼职工作人员,负责了解掌握本地农民工对法律援助的需求情况,免费解答法律咨询,办理简易涉法事项,对符合援助条件的案件,协助办理有关申请、审查手续后,转交援助中心办理。
截至目前,思茅区法律援助实体平台建设不断强化,已基本实现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村(社区)法律援助联系点全覆盖。全区共建立法律援助组织18个,拥有法律援助工作人员32名。建立法律援助工作联系点 70个,法律援助信息员713名(每个村民小组一名)。初步形成“农村一小时、城镇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实现法律援助申请快捷化、审查简便化、服务零距离。
2014年下半年,思茅区司法局将法律援助接待窗口延伸到便民中心,打造“一站式服务模式”,每天有法律服务工作者轮流值班,为群众释疑解惑,提供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以前我们来申请法律援助至少要跑两次,没想到现在这样方便,来了当场就办理了,当天就可以回去了。你们这样的服务方式我十分满意。”近日,在思茅区便民服务大厅法律援助中心的服务窗口,一名办事群众对窗口工作人员连声道谢。便民服务窗口提高了法律援助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确保了援助工作的整体推进。2016年上半年,便民窗口共接待来访群众80余人次,当场受理法律援助案件67件,现场办理67件,为群众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30余万元。
群体纠纷巧用“非诉办法”
法律援助助力社会稳定和谐
“+”关键词:农民工法律援助月 援调对接 提前介入
每年的7月份为思茅区“农民工法律援助月”,这个月里,思茅区法律援助中心会组织力量集中排查上年度涉农积案,及时审查、受理、快速办结。思茅区务工人员众多,近年来,拖欠农民工工资已成为一个社会问题,农民工欠薪案件大多都是群众性案件,处理不当,很容易引发矛盾激化和群体性事件。思茅区司法局将涉及特殊群体的矛盾纠纷纳入法治化轨道,探索新形势下法律援助工作的新路子,在广度和深度上都取得长足的进展。
首先采取援调对接机制,人民调解与法律援助相结合,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在法律法规的框架内,尽可能采用非诉调解进行法律援助,有效节约法律诉讼的成本,在最短时间内最大限度地保障受援人员合法权益。
其次是建立协调机制。与区劳动等维权部门共同建立了固定的联络点,区劳动保障局及时提供农民工法律援助需求信息,援助中心机构及时反馈和总结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情况,对疑难复杂典型重大的法律援助案件,双方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办理。
同时,实行提前介入机制,依法积极介入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协助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和化解涉法涉诉问题,群体性纠纷等弱势群体突发性事件;参与重大涉法问题的研究和决策,协助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对重大、典型的农民工援助案例进行报道,以案释法。
在思茅区,法律援助服务农民工的“绿色通道”不断畅通。在法律政策上:放宽了农民工申请条件,对因为劳动报酬、工伤赔偿等申请法律援助的农民工免除经济困难条件审查;对因情况特殊无法提供相关证明的,有事实证明为保障自己合法权益需要法律援助,不及时处理可能引发严重事件的;即将超过仲裁时效或诉讼时效的,援助中心都会及时受理并允许受援人事后补交有关证明材料;在案件审批程序上:无需经济困难审查,尽可能在两天内完成受理、审查、指派工作;在优化服务上:对因公致残的农民工优先接待、审查、办理,对行动不便的农民工则提供上门服务。
2016年4月,思茅区云仙乡法律援助工作站采用非诉调解成功处理了14名农民工劳务合同纠纷案件,讨回劳动报酬共计78581元。案件通过及时受理、指派法律工作者提供法律服务,维护了14名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达到了预期的社会效果。
办理案件时,除了常规的劳动仲裁、诉讼这些法律手段外,还采取多种方式为农民工维权。比如通过向用人单位发送律师函,督促其尽快支付工人工资;通过劳动行政部门和其他社会团体的配合,通过法律法规手段,向用人单位施压,督促其尽快履行义务等。
今年以来,思茅区法律援助中心受理各部门法律援助联络点转交和通过信访接待的法律援助申请11起,涉及140余名受援群众,截止到目前,共为农民工讨回劳动报酬、经济补偿金等共计25万余元。
标准化建设保证办案质量
“+”关键词:“应援优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