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法律援助职责 践行为民服务宗旨
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及法律服务人员,为经济困难或者特殊案件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并减免法律服务费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多年来,兵团第八师石河子市司法局依托30个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592个法律援助工作联络点,努力拓展法律援助范围、降低法律援助门槛、规范提升法律援助质量,通过开通“12348”法律援助专线电话、援助农民工“绿色通道”和法律援助进社区(连队)等便民措施,积极为妇女儿童、残疾人、外来务工人员等弱势群体提供高效便捷的法律援助。近三年来,该师市法律援助机构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700余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达4000余万元。
打造专业化、规范化服务窗口
近年来,兵团第八师石河子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不断完善服务窗口软硬件设施建设。该局法律援助接待大厅配备了饮水机、轮椅、雨伞、放大镜、稿纸等便民设施,摆放着老人优先、军人优先的桌牌,各类法律援助宣传材料随手可取,接待大厅的电子显示屏将法律援助制度、法律援助的条件和范围、申请法律援助流程、投诉电话等内容滚动播出,方便群众了解。
自2010年起,该局法律援助中心便实行了律师值班制度,由执业律师负责日常的法律咨询、代书、法律援助申请的受理等工作。2013年,为进一步规范完善律师值班、服务承诺、一次性告知等工作制度,该局法律援助中心从城区的5家律师事务所抽调专职律师轮流值班,保证了正常工作日8小时为群众服务,提供专业服务。
工作实践中,“12348”法律援助专线切实发挥了服务窗口的便民优势,近三年来接待来电来访群众达6000余人(次)。值班律师在群众寻求帮助时,可第一时间答疑解惑、指点迷津;在接待来电来访群众、解答咨询过程中,澳门赌场,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案件,法律援助中心当场审查、当场受理、当场指派,法律援助承办律师立即介入,让受援群众切实感受到法律援助方便、快捷、暖心的服务。
为弱势群体撑起“维权伞”
“受援人在最无助的时候找到我们,是对法律的信任,也是对我们的信任。作为援助律师一定要肩负起责任,认真负责地为受援人提供服务,为弱势群体撑好法律援助这把‘维权伞’”。这是近日在兵团第八师石河子市司法局法律援助工作座谈会上一位女律师的发言。
近年来,兵团第八师石河子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每年受理农民工、残疾人、妇女等弱势群体讨薪的案件达到300余件,追索劳务报酬纠纷占受理援助案件的30%以上。针对“讨薪难”这一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法律援助中心专门开设了农民工追索劳务报酬案件的“绿色通道”,有效解决了农民工异地开具证明难的问题,进一步简化了困难群体追索劳务报酬案的审批手续。
在法律援助实践中,援助律师坚持从维护受援人合法权益出发,帮助指导收集证据,降低维权成本,提高维权质量,确保每一件援助案件得到有效落实。
2015年底,马某等来自甘肃、宁夏、四川的132名外来务工人员在石河子市某企业务工,企业方拖欠劳务费115万余元。该案件涉及人员多,拖欠报酬数额巨大,且已近年关,农民工急切返乡,如不能妥善处理,势必激化矛盾,发生群体性事件。
四处碰壁的外来务工人员最终找到了该局法律援助中心,援助律师对工资清单进行了详细整理,代表农民工与企业方就拖欠报酬问题进行了多次协商谈判。最终,132名农民工在春节前夕领取到了血汗钱并顺利返乡。
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近年来,兵团第八师石河子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依托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青少年维权岗,不断加大了对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的力度,切实在法律咨询、刑事辩护与民事代理等方面加强了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 近三年来,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未成年刑事辩护案件269件,民事代理案件60件,义务解答涉及未成年权益保护法律咨询 400余人(次)。
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法律援助过程中,该局法律援助中心根据未成年人犯罪的具体事实、犯罪动机、手段、后果等,结合未成年人心理特征、家庭背景、社会环境等因素,依据法律的相关规定,指派责任心强,办案能力出色的律师办理,提出合理合法的辩护意见,使涉案的未成年人得到从轻处罚,让他们感受到社会的关爱,在实现法律效果的同时,体现了关注青少年成长的社会效果。
2015年7月的一天,四川籍农民工陈某夫妇驾驶两轮摩托车与对向货车相撞,陈某夫妇均抢救无效死亡。 陈某夫妇的三个女儿在团场无亲无故,刚成年的大女儿阿丽面对父母的突然离世和两个刚上初中的妹妹手足无措。在他人的帮助下,阿丽找到一三三团法律援助工作站,“我知道哭解决不了问题,可我想让爸妈早点安葬。让我们姐妹三人继续生活下去”。
受理案件后,工作人员告知阿丽交通事故赔偿所需的相关材料,让阿丽尽快联系四川老家的亲戚办理,法律援助工作站则及时为阿丽起草了民事诉状并在下野地垦区法院立案。
为保证三姐妹学习生活不受影响,一三三团法律援助工作站协调团场相关部门了解到阿丽父亲缴纳了个体养老保险,还买过一份商业保险,银行卡里有几千元存款,遂告知阿丽可通过相关程序依法取得钱款。为了帮助阿丽解决眼前生活问题,工作人员还凑出1000元交给她。
案件移交法律援助中心后,援助律师迅速介入,建议阿丽全权委托办理,尽快返校不要耽误学业。同年10月,阿丽得知一审法院判决被告赔偿三姐妹经济损失60余万元,两个妹妹在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协调帮助下,住进了学校宿舍,继续她们的学习生活。
为贫困妇女维权路“遮风挡雨”
贫困妇女合法权益的保护一直是法律援助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近三年来,兵团第八师石河子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受理妇女法律援助类案件达600余件,其中因家庭暴力、婚外情导致离婚、析产、子女抚养、人身损害赔偿等案件在妇女法律援助案件中占有很大比例。
在法律援助实践中,该局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发现,妇女在寻求解除婚姻关系的同时,或多或少涉及家庭暴力方面的因素。为切实发挥好法律援助在妇女维权方面的积极作用,针对妇女维权类案件,该局法律援助中心专门指派责任心强、经验丰富的女性律师承办此类案件,确保在心理交流、案件沟通与法律宣传方面让女性更多地了解法律规定,有效地维护了妇女的合法权益,为妇女群体在维权路上“遮风挡雨”。
扩大法律援助范围,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提高法律援助工作质量,让更多的困难群体感受到“法律援助”这项惠民、利民、便民工程无偿、便捷的服务,该局法律援助还有许多工作要做。
今后的工作中,兵团第八师石河子市司法局将切实肩负起法律援助这一重要职责,认真践行为民服务的宗旨,努力为平安、法治石城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兵团党委常委、师市党委书记、兵团第八师政委徐志新(右一)到兵团第八师石河子市司法局调研指导工作。
兵团第八师石河子市司法局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人员为群众宣讲法律援助知识。
兵团第八师石河子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为外来务工人员提供法律援助。
受援的河南籍农民工到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送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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