殴打执法人员必将面对法律严惩
2016-05-11 02:13:07 来 源:云浮新闻网 移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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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9月,我市环保局工作人员执法过程中遭遇暴力抗法,一度引发全国关注。一波未平,一波又起,2016年5月5日,我市再次发生一起类似事件——济南市国土资源局历城分局监察大队南山中队工作人员在巡查执法过程中,被违法占用基本农田进行建设的锦绣川街道办事处槲疃村村民宋某持木棍殴打,两名队员受伤。(详见昨日本报A6版)
光天化日之下,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进行正常的执法活动竟然遭到殴打,导致其胳膊、头部受伤。嫌疑人的胆大妄为,着实让人感到吃惊。
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建设,相关部门的执法可能会损害某些企业或是个人的相关利益,引发其不满。而将不满情绪转化为殴打执法人员的行为,要么是对法律的无知,要么是背后有不为人知的力量,澳门赌场,有潜藏的利益链。但不论哪种原因,组建执法队伍的初衷,是为了城市的美与和谐。显然,嫌疑人的所作所为,明显是在跟良好的城市秩序叫板,严重破坏了城市的美好和谐。因此,应该让其付出代价,追究其违法行为。
正如法律界专家所介绍的那样,“涉嫌妨碍执行公务罪,依照刑法第277条规定,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暴力侵害执法人员,涉嫌故意伤害罪,依照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还有打砸执法车辆的情况,按照故意毁坏财物罪,达到一定金额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这种殴打执法人员的恶劣行径,必将面对法律严惩。
眼下,期待受伤的执法人员早日康复,更期待我们的城市能汲取环保执法人员、国土执法人员等被打的经验教训,本着以人为本,从长远出发、科学出发的角度着想,进一步优化城市执法环境,减少和杜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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