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广东关于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省级表彰拟表彰对象
2021-12-10 23:04:05 来 源:网络整理 移动版
10月9日,记者从广东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省委、省政府决定,以省委、省政府名义表彰一批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斗争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以省委名义表彰一批广东省优秀共产党员和广东省先进基层党组织。
据了解,此次拟表彰确定许斌等999人为广东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含追授4人)、广州市荔湾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303个集体为广东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李珺等150人为广东省优秀共产党员拟表彰对象(含追授3人)、广州市天河区石牌街道金帝社区党委等100个集体为广东省先进基层党组织拟表彰对象。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目前拟表彰对象已进行全省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0月9日至10月14日。 关于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省级 表彰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省委、省政府决定,,以省委、省政府名义表彰一批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斗争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以省委名义表彰一批广东省优秀共产党员和广东省先进基层党组织。根据省评选表彰工作部署,在各地区各部门充分酝酿、集体研究的基础上,经综合评审、统筹考虑,确定许斌等999人为广东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含追授4人)、广州市荔湾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303个集体为广东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李珺等150人为广东省优秀共产党员拟表彰对象(含追授3人)、广州市天河区石牌街道金帝社区党委等100个集体为广东省先进基层党组织拟表彰对象。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就拟表彰对象进行全省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0月9日至10月14日。对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对广东省优秀共产党员、广东省先进基层党组织拟表彰对象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省委组织部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信函、电子邮件,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一、广东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电话:020—83134955、83134947、83134865 电子邮箱:rst_bzb3724@gd.gov.cn 通信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83号 邮政编码:510045 二、省委组织部 举报电话:020—87185139、87197650 电子邮箱:zzbzz1c@gd.gov.cn 通信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合群三马路省委大院1号楼 邮政编码:510045 广东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 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0月9日 以下为公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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