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邹家军专题听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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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7日上午,江门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邹家军召集市委办、政法委、司法局、律师协会和村(社区)法律顾问代表,在市委常委会议室召开全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座谈会,专题听取村(社区)法律顾问代表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情况汇报和意见建议。市委副秘书长吴少强、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委防范办主任芶晓彤、市维稳办副主任王庆辉、市司法局副局长黄宇光等领导参加座谈会。
会上,8位担任各市(区)村(社区)法律顾问律师代表分别谈了自己一年多来的体会和收获,阐述了遇到的困难问题,并就进一步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新会区司法局林剑鸣局长也代表司法行政机关提出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今后的推进措施。
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邹家军强调,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中,省委、市委主观意愿是明确的,就是通过购买服务,为村(社区)提供法律上的帮助,将村(社区)自治过程当中的一些法律规范问题,调节得更好,从源头上减少社会矛盾纠纷的产生。过去一年多来,江门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得到了广大律师的大力支持和响应,取得了显著成绩。2016年应该做哪些完善,怎么实实在在做出成效,还有大量工作要做。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重点研究怎么在制度上做出成效,考核不仅是考核形式上,更重要的是考核实际效果。
针对今后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邹家军强调,一是进一步规范基层自治组织。村(社区)法律顾问要为村干部、村委会提供法律上的咨询、指导,提高法律意识,把自治行为纳入到法治框架,减少违法行为发生。二是村(社区)法律顾问要积极参与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矛盾苗头出现的时候,村(社区)法律顾问要运用专业优势、法律工作经验、超脱的第三方地位做好工作,给群众灌输正确的意见,减少群众的偏见,从而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