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下法律援助中心助农民工讨薪 追回50余万欠款
受助农民工将写有“热情服务 为民解忧”的锦旗赠予历下区法律援助中心。
2015年6月份,包工头秦某组织四川、山东、湖北、甘肃等多个省份的134名农民工承包了CH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CH公司)中弘广场17#地块的钢筋业务, CH公司与134名农民工分别签订了劳动合同。施工期间,CH公司仅以生活补贴的形式支付了农民工部分报酬,工程交付后,CH公司对剩余50余万元的报酬一直拖欠不予支付。
将近年关,这134名农民工拿不到工钱,无钱返乡过年十分焦急,秦某等人曾多次向CH公司讨要工钱,均未成功,万般无奈之下这帮农民工一起来到了历下区法律援助中心求助。历下区法律援助中心王红霞主任热情接待了这些农民工朋友,仔细询问了案情的来龙去脉,决定为农民工兄弟们开启“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立刻将该案指派到山东元邦律师事务所承办此案。
山东元邦律师事务所陈载元主任组织业务骨干对案情进行了讨论会。因该案涉及地域广,人数众多,涉案金额较大,况且农民工所提供证据材料不够充分,如果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一般法律程序,农民工们很可能无法在年前顺利拿到报酬返乡过年。为此,具体承办该案的李玲玉律师决定先与CH公司协商解决该案。
由于该工程经过了层层转包或分包,经多方查找,几经周折,李律师最终联系到CH公司该项目负责人钱某,经过与钱某多次谈判协商,最终CH公司同意支付劳动报酬。但因中弘广场整体项目尚未竣工验收,CH公司未收到发包方支付的工程款,后又经李律师反复催促,截止到2016年1月底,134名农民工顺利拿到了属于自己的劳动报酬共计531144元,并陆续返乡回家过年。
本案通过历下区法律援助中心和山东元邦律师事务所的共同努力,在年关前成功帮助134名农民工快速、顺利地拿到了血汗钱,解决了农民工的燃眉之急,及时、有效地化解了社会矛盾,达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