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伟:中美结构性矛盾将长期存在︱全球经济治理体系的失衡与中国方案
沈伟
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英国伦敦政治经济学院博士
本文以权力博弈-规则制定为研究框架,以二十国集团为切入点,分析了国际金融治理体系的改革和国际经济秩序在全球金融危机之后的演化。作为全球金融和经济治理机制改革的重要平台,二十国集团的经济治理对策和措施制定过程呈现出内生的紧张态势,在兼顾不同经济体需求的同时,有分化、对立和博弈的痕迹。
作为全球金融危机之后规则制定的议事会议,二十国集团在涉及全球宏观经济重要方面的危机应对、规则制定和政策出台凸显了金融危机之后全球化和逆全球化两种力量和势力的竞逐和拉锯,显示了全球化进程所遭遇的困境。逆全球化和国际经济新秩序是当今世界面临的重要议题,受到了主要国家力量对比以及特定时空环境下国际体系总体特征的约束。
中国在二十国集团中的作用和在全球金融和经济治理改革中的角色可以在权力博弈和规则制定(国际关系-国际经济法)的框架中得到深度的认知,而中国推动的“一带一路”倡议可以在二十国集团的演进历程和国际经济秩序的变革进程中得到延展性的诠释。
目次
一、G20在全球金融治理体系重塑进程中的议题选择
(一)G20在国际货币体系领域的治理及进展
(二)G20在国际金融体制领域的治理及进展
(三)G20在宏观经济政策方面的治理及进展
二、G20与全球金融治理方面的焦点矛盾
(一)G20机制和传统强国与新兴国家之间的矛盾
(二)G20机制和金融发达国家与金融发展中国家之间的矛盾
(三)G20机制和美国与欧盟在赤字政策上的矛盾
三、G20和全球金融治理中的失衡
(一)G20和债权国和债务国之间的矛盾
(二)G20和储蓄国和消费国在储蓄政策上的矛盾
四、逆全球化背景下的G20:权力博弈—规则秩序的逻辑
五、全球经济治理体系中的中国:G20及中国方案
本文原题为《逆全球化背景下的国际金融治理体系和国际经济秩序新近演化——以二十国集团和“一带一路”为代表的新制度主义》,首发于《当代法学》2018年第1期(第32—49页),原文29000余字,因篇幅所限,本期推送删除所有注释,并略去“一、G20在全球金融治理体系重塑进程中的议题选择”部分,如需引用,请参阅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