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戈:如何用法律规制算法?如何用算法强化法律? ︱ 中法评(7)
亚马逊以涉及用户隐私为由拒绝提供音频资料,但提供了贝茨的帐户信息和购买记录。警方声称根据获得信息已经从Echo装置里提取了当晚的信息,但拒绝透露这些信息的内容。
此外,贝茨家里还有其它的智能电子设备,比如智能水表,该水表记录着案发时段(即凌晨1-3点)贝茨家里一共用了140加仑的水,可以佐证他可能用水冲洗掉了犯罪痕迹。
这个事件是我们身处的物联网+人工智能时代的典型事件,我们周围的各种智能产品可能随时“偷听”或“偷看”着我们的一举一动,它们记录下来的信息不仅存储在设备本身当中,而且还上传到了“云端”。仅仅删除设备中的信息并不能抹掉全部的痕迹。这些信息可以帮助警方破案,帮助司法部门掌握事实真相,但也可能被滥用。
即使这些信息是被执法和司法部门用来维持法律秩序,这种使用也会与个人的隐私权发生冲突。安全、秩序与隐私、个人权利之间的永恒冲突在这种技术碾压隐私的大背景中显得无比尖锐。这也迫使我们思考法治在人工智能时代的未来走向。
首先,主流的法治理论认为法治与法制的主要区别在于:后者是工具主义的,法律被当成统治的工具,但无法约束统治者本身;后者是权利本位的,法律不仅约束公民,更约束公权力。在这种法治框架下,政府成为法律(尤其是公法)的监控对象。
但大数据分析技术和人工智能正在改变社会的治理结构和秩序生成机制,谁掌握了数据和分析数据的技术,谁就能影响和控制人的行为。大到总统选举,小到日常购物,智能化的数据分析和行为诱导机制在其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而背后的操纵者往往不再是政府。
新技术的发明者、投资者和鼓吹者们往往会夸大技术带来的“解放”效应,宣称人工智能和区块链等技术将使一切中心和中介变得没有必要,从而瓦解人类社会的金字塔结构,使有序的人际关系变得越来越呈网状分布,每个人都是中心,每个人也都不可能控制整个网络。
但实际结果却是,金字塔依然存在,基底依然是芸芸众生,但塔尖却分裂成了政府、资本力量和技术力量。则三种力量有时会合并起来,有时又会相互对峙,但它们之间的关系并不受基座的影响。藐视政治权威的技术达人(黑客)并不会解放全人类,而只会破坏既定的法律秩序。与政府讨价还价的商业力量也不会“制衡”公权力,而只是追逐利润。
上文中提到的“剑桥分析”公司助力特朗普赢得美国总统大选的例子表明,大数据掌控者已经不只是通过数据分析来进行预测,还有能力将某些预测变成自我实现的预言。同时,法律所建构起来的公与私、政治权力与商业力量之间的区隔已经变得弱不经风。
今天的互联网和智能产品企业就像是一个世纪前的铁路公司和电报电话公司,它们“创造和统治着我们的交流空间,并因此控制着我们的生活,这种控制程度远远超过其它任何私人群体。”它们被称为“监控中介”(surveillance intermediaries),挑战着国家对安全和秩序事务的垄断,但并没有带来更多的安全和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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