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政府原副秘书长之子受贿获刑
2017-04-29 10:00:26 来 源:网络整理 移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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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看中百万豪车,但购车款不够支付,于是打电话给当官的父亲,由父亲打电话给一位商人,最后商人跑来刷卡。这是云浮市政府原副秘书长刘天武与儿子共同受贿中的一个桥段。记者今天(2月15日)了解到,云浮市云城区法院近日一审认定刘天武的儿子与父亲共同受贿55万元,以受贿罪对他判刑。
金羊网记者 董柳
云浮市云城区法院查明,刘某恩的父亲刘天武时任云浮市政府副秘书长、云浮市政府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办公室(以下简称“云浮市打私办”)主任。刘天武利用职务之便,于2011年期间,多次为袁某某(另案处理)竞拍云浮市打私办处理的应税证进口无主物提供便利,使其获得不正当利益。
为感谢刘天武的帮助,袁某某承诺送给刘天武一台奥迪Q5小汽车以供刘某恩使用。2011年12月上旬的一天,刘某恩与刘天武在袁某某的陪同下来到广州市中奥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看车,期间,两人看中一台售价115万元的奥迪Q7小汽车。两人经商量后确定购买该车,并由刘天武指使袁某某先行支付定金预订该车,袁某某于是在2011年12月20日到该车行刷卡支付了5万元购车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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