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多措并举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
做好进城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教育工作是实现教育公平的基本要求,是推进城镇化建设的迫切需要,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近年来,吕梁市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领导,统筹规划、完善措施,切实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认真解决随迁子女教育问题。
科学规划随迁子女入学工作。随迁子女教育包括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高等阶段教育。吕梁市将解决随迁子女入学工作纳入公共教育体系,按照“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科学预测今后一段时期随迁子女入学人数、以常住人口作为主要依据,编制学校、幼儿园布局建设规划,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满足随迁子女入学的基本需要。建立和完善保障随迁子女接受教育的长效机制,使随迁子女入学在收费、教育教学管理、入队入团、评优奖励、学籍管理、毕业鉴定、升学等方面与本地学生一视同仁。不得向随迁子女加收借读费及其他违反规定的任何费用。将家庭经济困难的随迁子女纳入资助范围,确保不因经济困难而失学。
全市所有公办中小学(幼儿园)都有接纳随迁子女入学的责任和义务。城镇流动人口中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由 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持流入地暂住证明和户口本(本地学生凭户口本报名 ), 向流入地教育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即可入学。各学校必须接收本区域内随迁子女入学 ,不 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接收。自愿到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 ,由学校统一到教育局备案。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简化手续、方便群众、就近人学、全部安排”的工作原则,简化招生程序,不得增加限制条件。各县 (市 、区)均制定本地保证随迁子女接受各级教育的具体办法和工作流程并向社会公布,保障随迁子女都能在新学年开学前顺利入学就读。
进一步加强管理,逐步形成促进随迁子女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为加强对随迁子女的教育和管理,学校 (幼 儿园)要将随迁子女与本地学生统一管理、统一编班、统一教学、统一安排活动,并根据随迁子女的实际情况,因材施教,做好教育教学工作。要有针对性地采取教学帮扶措施,主动关心帮助随迁子女克服各种心理和学习障碍,使他们融入集体、健康成长。要加强与家庭联系,及时了解学生思想、学习、生活等情况,学校要通过举办家长会等形式,加强与家长的沟通,不断提高家庭教育水平。
随迁子女的学籍纳入吕梁市正式学籍管理,对随迁子女就学情况实施跟踪管理,避免学生中途辍学。每学年开学初,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均组织专项督查,对接收随迁子女的学校 (幼 儿园)在收费、学籍管理、课程设置、教学管理等方面进行督查,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
“十三五”期间,各县(市)城区还将适应城镇化需要,建设一大批布局合理、建设规范、设施齐全的新型学校,推动学校现代化、优质化成长,做大优质教育资源总量,缓解城镇化进程所带来的入学难、大校容、大班额等突出问题,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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