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各部门职能分工
在2013年新一轮监管体制改革中,质监部门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和食品、化妆品的强制检验职责,工商部门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职责,经信部门酒类流通监督管理职责,卫计部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职责的食品监管职能划转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体制改革后,各相关部门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领域和环节的职责进一步明确。
云浮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主要职责有: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酒类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的行政许可和按相关质量管理规范监督管理,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等体系和信息化建设,建立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地方政府负总责机制,制定全市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食品药品安全重大专项治理和综合检查、实施问题产品召回等工作。
为做好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衔接,在体制改革中明确了各部门相关职责:
农业部门负责食用农(水)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和职责范围内的农药、肥料等其他农业投入品质量及使用的监督管理。
林业部门负责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从驯养繁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水)产品、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按食品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管理。
卫生计生部门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食品安全标准制定,并会同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
质监部门负责食品包装材料、容器、食品生产经营工具等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的监督管理。
工商部门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活动的监督检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监测。
经信部门负责拟订全市药品流通、促进餐饮服务和酒类发展规划和政策,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药品流通、餐饮服务和酒类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
城管执法部门负责食品摊贩的监管执法工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职责范围内积极配合。
公安部门负责组织指导食品药品犯罪案件侦查工作,并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衔接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