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城区自来水价格6月1日起调整
2016-06-07 18:31:07 来 源:云浮新闻网 移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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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近日从云浮市发改局获悉,根据省有关通知规定,市城乡生活、生产、经营及其他取用地表水的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由原来的每立方米0.12元调整为0.20元。水资源费属行政性收费,依照原市物价局《关于调整市城区自来水价格和实施居民生活用水阶梯计量水价的通知》关于建立水价与水资源费联动机制的规定,从今年6月1日起,市城区自来水价格在现行自来水各类水价基础上每立方米增加0.08元。
具体为,居民生活用水第一阶梯(每户每月用水量30立方米以下)由1.95元/立方米调整至2.03元/立方米。第二阶梯(每户每月用水量31-37立方米,含37立方米)由2.92元/立方米调整到3.04元/立方米;第三阶梯(每户每月用水量38立方米以上)由3.90元/立方米调整到4.06元/立方米;非居民生活用水由2.70元/立方米调整到2.78元/立方米;特种用水由4.5元/立方米调整到4.58元/立方米;趸售供水(向云安德源供水有限公司供水价格)由1.55元/立方米调整到1.63元/立方米。以上用户为用水人口4人以下的阶梯水价水量基数,超过4人的,每增加一人,阶梯水价水量基数相应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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