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检察官虚构检举信勒索 收钱后反悔报案
[摘要]云浮市新兴县一检察官缺钱,于是通过伪造一封举报当地政协官员梁道勇的检举信,向其索要8万元帮忙“摆平”。梁道勇知道后很害怕,先给了3万元。
■漫画:王云涛
新兴县一官员奉送上3万元后反悔报案,当事检察官一审获刑四年半
云浮市新兴县一检察官缺钱,于是通过伪造一封举报当地政协官员梁道勇的检举信,向其索要8万元帮忙“摆平”。梁道勇知道后很害怕,先给了3万元。后来想想觉得不对,就报警,随后在送余款时将该检察官抓获。日前,该检察官余文廷被认定编造检举信敲诈勒索,一审获刑四年半。
抓捕前一天的调令
2013年8月16日,余文廷顺风顺水的仕途画上了休止符,时年34岁。
余文廷大学毕业后便考入新兴当地公务员,29岁时便成为了新兴县检察院党组成员、政工科科长,然而这一切,被他自己断送。
一夕之间,他从检察院被调到工商联;一夕之间,他从堂堂检察官变成被审讯的嫌疑犯……
据调令文件显示,余文廷于2013年8月15日被调往新兴县工商联工作,对此,余文廷本人直到次日被警方抓获才获知。
检察官的来电
此次案发源于被害人梁道勇的报案。
刚刚50岁出头的梁道勇时任新兴县政协办公室主任,此前曾担任新兴县机关事务局局长。
2013年8月16日凌晨2时,其向当地警方报案称,被余文廷敲诈勒索。次日上午,其与余文廷相约,上车给钱,配合警方将余当场抓捕。
据梁报案称,从2013年8月13日9时多开始,他看到有一个陌生号码打来的多通未接来电,回拨过去对方称是“阿廷”,他知道是余文廷。
对于余文廷的来电,梁道勇有些惊讶。梁道勇对办案人员称,因为自己与余文廷并无深交,平时也没任何往来。
对方很神秘,让他立刻到检察院办公室来找他。梁道勇听后当即赶往检察院。途中,梁道勇还数次接到余文廷打来的电话,叮嘱他不要让任何人知晓,火速赶到。
梁道勇不敢耽搁,半小时后,他赶到了检察院。
一封打印的检举信
来到余文廷的办公室后,余让梁交出手机,拿上后便出去了。留下梁道勇一个人在办公室。
这时,梁道勇发现,办公桌上有一张撕掉一条边的A4打印纸,上面写着:“梁道勇在机关事务局担任局长期间,有贪污国家财产、虚开发票等腐败问题”。梁大惊。
少顷,余文廷折回来,坐到梁道勇的对面,打开手机,播放大声的音乐。随后,才对梁说,“你有很多检举信,我告诉你,是要帮你。”余文廷称,检察院收到很多针对梁道勇的检举信,院里已经打算对其展开调查。“老板”交代他与梁道勇来说一下,说可以帮梁摆平此事,但要求梁下午5时之前拿出8万元,否则梁当天下午就要到新兴县检察院报到。
余文廷还称,“老板”正在办公室等梁,他若不信可以带他过去。
和检察长喝茶
震惊之余,梁道勇表示,想见见“老板”。
余文廷点头同意。不过,出门前,余文廷几次强调,见了“老板”不能说8万元的事,只能说慈善会支持检察院扶贫的事。
两人随后来到四楼的检察长办公室。进门后,检察长招呼二人喝茶,大家先谈论了茶道的问题,后余文廷主动提出扶贫以及检察院招录等话题,之后又以检察长事多为由,说要走。
从检察长办公室回来后,梁道勇答应给钱。回到单位后,他给老婆打了电话,让她立刻取钱。其间,余文廷打过数个电话催促。
时间紧迫,老婆从弟弟家里拿了3万元现金后,送给老公。眼见下午5时就到,实在拿不出更多的现金了。梁道勇便在电话中与余商量,先给3万元,余下的三天后再给。余文廷勉强答应了,随即开车前来。
出门前,梁道勇多了个心眼,将这3万元现金用手机拍下了照片。
当日下午5时许,余文廷驾车来到新兴县政府,在车上收了梁给付的3万元。梁偷偷用手机,将两人交谈的内容录音。
[摘要]云浮市新兴县一检察官缺钱,于是通过伪造一封举报当地政协官员梁道勇的检举信,向其索要8万元帮忙“摆平”。梁道勇知道后很害怕,先给了3万元。
办公楼门口的“交易”
其后两日,余文廷多次致电梁道勇,催促其给付余下的5万元。
16日凌晨2时,梁道勇报案。
同日上午10时,两人相约于新兴县政府内交付余下的5万元。余文廷驾车于约定时间来到新兴县政府内县人大办公楼门口处等候梁,不久后梁上车,将装了5万元的黑色塑料袋交给了余,随后下车。就在余文廷驾车欲离开时,三名警员一拥而上,将其抓获。
争议焦点
“老板”到底指谁?
对于梁道勇的陈述,余文廷显然有不同意见。其在被抓获之初及检察院提审、法院审理中,均否认控罪,其律师也作无罪辩护。
余文廷否认有收取梁道勇所指称的3万元,对于此次被抓时收取的5万元,其称自己与人合办企业时有亏损,曾找梁借钱,所以这次他以为是梁给他的借款。
关键在于,“老板”指的是谁?梁道勇认为,这个老板指的是余文廷的上司——检察长;而余文廷不这么认为,他认为“老板”是和自己合伙开厂的老板,曾多次让他借钱来周转。
不过,在被抓后第5天,余文廷曾做过一次有罪供述,他称自己因负债累累,想找点钱,便伪造了检举信找梁道勇要钱“摆平”。
其后庭上,余文廷称被诱供。
法院说法
检察官身份足以让人恐惧
法院审理认为,余文廷此次的有罪供述和梁道勇的报案陈述高度一致,于是最终认定余文廷编造虚假检举信,利用梁道勇的恐惧心理向其勒索钱财。
法院认为,从余文廷电话通知梁道勇到检察院,以及其所讲述的检举、调查及摆平等事宜,甚至为了让梁相信其所说的话,还与梁一起到过检察长的办公室,而余当时又是检察院的党组成员兼政工科科长,这足以使梁产生恐惧心理,即余文廷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了对梁的要挟。
法院认为,余文廷采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取梁道勇8万元,已构成敲诈勒索罪,论罪应判处三年至十年有期徒刑;鉴于第二笔5万元的款项未实际取得,属未遂,依法可从轻或减轻处罚。遂一审对其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另追缴其违法所得2.15万元退赔给被害人梁道勇。
人物特写
“晚辈”余文廷:少年得志却债务缠身?
余文廷被抓后,遭遇了不少熟面孔。特别是,该案正是由其“老东家”——新兴县检察院提起了公诉。
对于余文廷的遭遇,身边不少人表示惋惜,一昔日同事表示,余文廷“少年得志”,一路太顺了,平时个性有些耿直,可能容易得罪人,所以这次才跌得这么惨。
办案机关调取了余文廷的手机通话记录,却发现其因赌博欠下多笔债务,2013年7月间开始受到他人多次追讨。
其中,有一名债主刘某称,在牌局上与余文廷相识,后余多次找他借钱,少则5000元,多则5万元,一段时间下来,已累计12.7万元。对此,刘某称,余文廷告诉他,借钱是为了去还同事的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