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大力实施"三规合一"率先实现"一张图纸"治理城市 广东省政
在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中,云浮市以“整合资源,提高效能,减少内耗”为原则进行机构调整,积极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在全省率先推行“三规合一”(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其他部门行业发展规划的职责整合由一个部门<市规划编制委员会>负责),统筹整合资源,促进城乡科学发展。今年1月中旬,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汪洋在云浮市开展农村综合改革调研工作时,对云浮市推行“三规合一”的做法给予了高度评价。
一、云浮市实施“三规合一”的思路我国当前的空间规划体系存在着城乡建设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之间缺乏有效衔接的弊端。在同一个城市空间上,往往存在着由发改部门为主体编制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由城乡建设规划部门为主体编制的城乡建设规划、由国土部门为主体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多项涉及空间资源利用的规划。由于规划主体、技术标准和编制办法不同,以及各部门规划目标的差异,致使多项规划内容中的空间资源利用规划出现了技术标准不协调、表述方式不一致、规划周期不统一,甚至频频出现空间利用规划相互矛盾等问题,直接导致了开发管理上的混乱和建设成本的增加,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可以说,从空间层次、规划内容和行政管理三个方面,理顺各类规划之间的关系,已成为关系到城市空间规划协调发展和空间合理开发利用的关键所在。有鉴于此,2009年以来,云浮市作为省政府批准的“三规合一”试点市,在省委、省政府推进科学发展的战略框架下,解放思想,大胆探索,先行先试,提出了“一套规划,统一编制,统一平台,分头实施”的工作思路,率先在全省开展了“三规合一”工作,以资源环境城乡区域统筹发展规划为基础,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纲要为指导,以城市总体规划为依据,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土地控制性指标为限制,从空间层次、规划内容和行政管理等方面理顺“三规”之间的关系,使之相互协调、相互衔接,形成统一的规划体系,做到在发展过程中资源、环境、城乡、区域相互匹配,并制定相关政策,建立各地区、各部门之间利益协调机制,实现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城乡、区域之间的统筹发展。
二、云浮市“三规合一”的突出特点和初步成效云浮市推进“三规合一”,主要是积极进行改革创新,整合部门,优化行政资源配置,将原市发改、城乡规划、国土等部门的有关规划制订职能,划入新成立的市规划编制委员会,将原市国土资源局除制订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外的职责以及原市城乡规划局除编制城乡总体规划以外的有关职责整合划入新组建的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管理局,不再保留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局,有效提升资源环境城乡区域统筹发展水平。
(一)率先成立规划编制委员会,统筹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城乡总体规划以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实现规划从“打架冲突”到“无缝衔接”。我国当前的空间规划体系突出地存在着城乡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之间缺乏有效衔接的弊端。同时,各级各类规划名目繁多,在同一个城市空间上,往往是多个政府部门的规划引导和控制要求并存,但由于彼此之间缺乏协调甚至相互冲突,“规划打架”的现象时常发生。推行“三规合一”后,云浮市将原市发展和改革局组织制订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职责、原市城乡规划局编制城乡总体规划的职责、原市国土资源局制订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职责等整合划入市规划编制委员会。同时赋予组织编制和审查全市各部门的专项规划,并监督其实施的职责,实现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以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规划编制、实施与管理上的统一,有效避免了各种规划“打架”的现象,真正使全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资源得到科学规划,统筹协调其在各系统、各层面、各类型之间的关系,真正实现了以规划引领发展。
(二)实行“一个窗口”办理业务,使部门职责从“交叉扯皮”到“一龙治水”,有效节约了行政成本和群众办事的成本。推行“三规合一”前,由于我国完善的空间规划体系尚未建立,各地有关空间规划的职能分别由不同的部门承担,部门之间的职能相互交叉和重叠,有关法律衔接不畅顺,因此造成实际工作中存在多头管理、交叉扯皮等问题。推行“三规合一”后,将原市国土资源局除制订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外的职责,以及原市城乡规划局除编制城乡总体规划以外的职责整合划入新组建的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管理局。由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管理局的服务窗口统一对外接待办事群众,统一受理发放土地使用权证和用地规划许可证等业务,并健全办事制度和程序,优化运行机制,完善便民利民服务形式,既避免了互相扯皮现象,又大大提高了服务效率,节约了行政成本和群众办事的成本。如推行“三规合一”后,群众办理用地规划许可证比原来缩减了20个工作日,减少了两个部门之间传递审批的程序,并减少一重收费。
(三)成立规划审批委员会,使决策、执行、监督从“过于集中”到“三权分立”,有效建立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为了解决规划权力过于集中且缺乏有效监督、以及执行不力等问题,云浮市在组建了市规划编制委员会的同时,成立了更高层次的市规划审批委员会,由市长任规划审批委员会主任,就规划建设的重大事项进行审查并提出决策意见。规划审批委员会下设环境艺术委员会和规划监督监察委员会。其中,环境艺术委员会受规划审批委员会委托就各项环境艺术规划建设、城市景观规划建设项目进行审议;规划监督监察委员会受规划审批委员会委托,就各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通过合理配置和运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实现了“三规”之间的衔接。
(四)成立了市地理信息中心,构建“一个平台、统一标准、分类管理”的规划管理体系,保障“三规合一”顺利推进。为解决数据资源不够规范、共享水平低和重复整合等问题,云浮成立了市地理信息中心,组建了云浮基础地理信息系统,并以此为基础,建立“统筹发展规划”、“三个规划”等编制与管理的平台,梳理出一套“多个规划”都适用与认可的技术规范和标准,实现“三规”之间的衔接,并成立了“三规合一”机制联络小组、制订了总规划师制度,让涉及规划职能的部门都能通过该平台进行规划管理。
(五)优化部门内设机构职能,使干部从“多人一责”到“一人多责”,有效实现了编制效用的最大化。加大了部门内部职能和内设机构的整合力度,组建大科室,积极探索机构设置、编制配备和人员管理的最佳优化组合实现形式,较好地解决了机构合并后内外“两张皮”等问题,实现了人员编制效用的最大化。一方面,进一步精简和优化机构。如合并前国土资源局原有内设科室8个,加上原城乡规划局划入的5个职能科室,共有13个内设科室,合并后只设了8个职能科室,比原来缩减了5个,缩减比例达到38%.另一方面,按人随事走和行政编制总体不能增加的原则,鼓励单位通过培训业务多面手或独当一面的综合人才进行内部轮岗调剂,实现了干部从“多人一责”到“一人多责”,有效实现了机构编制效用的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