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 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和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 关于江津区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
(2016年2月26日 江津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主席团第四次会议通过)
江津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查了区政府提出的《关于江津区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以及2016年区级财政预算草案和区级部门预算草案。计划和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在对预算报告和预算草案初步方案初步审查的基础上,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又作了进一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计划和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认为,2015年,区政府及其财税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区委的决策部署以及区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决议,面对宏观经济持续调整、国内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增大的复杂局面,着力实施积极财政政策,采取有效措施稳增长调结构,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优化支出结构,保障重点支出和民生支出,推进绩效预算,加强政府债务管控,加大预决算公开力度,较好地完成了区人大批准的预算任务,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良好,促进了全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同时,在财政运行和管理中还存在一些需要认真研究和解决的困难和问题:一是收支矛盾突出,政府预算统筹平衡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二是预算编制的科学性、适当性不够,部分专项资金预算执行和使用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发展和建设资金需求量的不断增长与政府债务管控之间还存在矛盾,政府债务管控压力较大,风险防控意识还需进一步增强;四是资金监管有待进一步加强,资金使用效益还需进一步提高。
区政府提出的2016年预算草案,贯彻了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贯彻了市委和孙政才书记参加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江津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了区委的重大决策部署。预算草案符合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符合预算法的规定,符合“两前三区一高地”目标定位,符合江津实际,各项目标任务是稳妥可行的。计划和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建议:批准区政府提出的《关于江津区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6年区级财政预算草案和区级部门预算草案。
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财税工作要深入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继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强财政财务管理,确保“十三五”发展良好开局。为此,计划和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建议:
一、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确保财政收入平稳增长
一是认真落实中央结构性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切实减轻实体经济负担,激发企业创新、创造活力,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进一步涵养财源。二是要深入研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财政带来的影响,财政支持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应从需求角度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经济提质增效。三是继续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税收优惠政策,坚持依法治税,严格减免税管理,坚决遏制各种乱收费,坚决防止和纠正过头税、搞收支挂钩,切实为企业发展创新提供良好的市场环境。四是科学把握政府债务管控与稳增长、促发展的关系,继续推进PPP模式改革,盘活社会存量资本,稳定投资增长。五是受经济下行影响,2016年财税征收压力较大,征收部门要进一步增强依法征收意识,强化征收措施,实现应收尽收。
二、加大财政资金的统筹力度,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
一是进一步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加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统筹力度,提高国资经营收益和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于公共财政支出的比重。二是2016年收支矛盾将依然突出,要结合实际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实现由“增量平衡”向“调结构平衡”转变,在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合理需要的前提下,优先保障民生和各项重点支出,防止“撒胡椒面”的现象。三是加大财政专项资金的优化整合力度,着力解决政策碎片化、资金安排分散等问题。要加大对扶贫专项资金的统筹力度,提高扶贫的精准度。四是多措并举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深化财政管理改革,不断完善预算管理制度
一是积极推进项目库建设,紧密结合我区“十三五”发展规划,提前做好项目储备,将专项资金细化到项目,分轻重缓急安排项目资金,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适当性。二是加快建立健全绩效预算编制,以及绩效结果评价、报告、运用和公开等制度,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完善政府债务风险防控制度,严禁违规举债和变相举债,逐步建立定期向社会披露政府债务信息的机制。四是加快推进镇街财政体制改革,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保障镇街履职运转,保障民生支出需要,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四、强化财政财务监管,切实规范财经秩序
一是强化资金使用部门的支出责任,逐步建立预算执行全过程动态监管机制。二是加强对专项资金分配使用过程的跟踪监督,进一步规范竞争性资金安排的程序,提高资金安排的透明度,防止专项资金在使用过程中“跑、冒、滴、漏”。三是严肃财经纪律,强化财政财务管理,防止虚增、虚减财政收支。四是强化审计监督,加强对重点支出、重大政策执行及其绩效的审计监督。认真落实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切实解决“屡查屡犯、屡犯屡查”问题。五是严格执行中央要求和预算法规定,除涉密部门、涉密信息外,所有使用财政拨款的部门预决算信息要全部向社会公开,并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同时要做到统一规范、清晰易懂、易于查询、常年公开,便于人民群众监督。
- 3个月涨150多元!足金价格飙涨!黄金首饰批发2020-07-2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