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10人被终生禁驾 其中9人肇事后逃逸1人醉驾
2016-02-23 02:47:16 来 源:云浮新闻网 移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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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周洲 通讯员吴朝光)日前,云浮市公安交警部门根据上级要求,公布了2014年以来全市被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人员。通告中,公布了10名终生禁驾者的姓名、性别、身份证部分号码以及禁驾原因,其中9人属于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1人属于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
交警部门表示,终生禁驾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因为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并致人死亡,负事故的主要责任以上的;另一种是因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致人死亡,负事故的主要责任以上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吴警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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