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安:一宗自杀案牵出多个“套路贷”犯罪团伙
借债40万元,一年内累计还了90万元,但还是面临不断的跟踪滋扰施压恐吓,要求再还35万元。面对百般羞辱的催债,不堪重负之下,52岁的江苏男子朱某满在云安自杀,留下遗书反映自己遭遇的屈辱历程。云安公安机关以此为线索,挖出多个套路贷犯罪团伙,并一举将其歼灭。11月26日,云安区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召开,公布了这起典型案例。
自杀案件摸出“套路贷”涉黑恶犯罪团伙
2018年12月12日,云安区都杨镇发生一宗自杀案件。经查,死者朱某满(男,52岁,江苏省人),办案民警在勘查现场时发现死者身边留有遗书,遗书中反映到他向一个叫尹某维的人借了高利贷,借40万元,已在一年左右还了90万元,但对方还不断对他跟踪滋扰施压恐吓威逼他要再还35万,导致其不堪负重而自杀。经初步判断,该名叫尹某维的人有敲诈勒索并致人死亡的重大犯罪嫌疑,云安公安机关遂对朱某满被敲诈勒索进行立案侦查。
对此,云浮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从市局和云安分局抽调人员成立了“12.12”专案组对该案进行深入侦查。通过前期对相关人员的调查,以及调取受害人、嫌疑人的资金往来记录,证实受害人朱某满与嫌疑人尹某维之间在近一年多来确有较多的相互资金往来记录。专案组民警以朱某满被敲诈勒索相关案情作为突破口,运用大数据分析研判,核查尹某维在云浮市、肇庆市内所开设的公司信息及相关作案情况,最终摸查出以尹某维、王某娇为首的 “套路贷”的涉黑恶犯罪团伙;以孙某威、卢某林为首的 “套路贷”的犯罪团伙;以张某佳为首的 “套路贷”涉黑恶犯罪团伙;以张某为首的“套路贷”的涉黑恶犯罪团伙;以郭某、王某、宋某成等人为首的非法追债团伙等近年来盘踞在云浮、肇庆地区的由四个“套路贷”涉黑恶犯罪团伙和一个专业“收数”犯罪团伙组成的涉黑恶势力犯罪集团。
犯罪集团集体烧香为盟充当“地下执法队”
为摸清该集团团伙成员和违法犯罪情况,固定完善证据,专案组民警经连续多月的侦查深挖,调查发现该犯罪集团的作案手法和造成的后果,严重欺压残害百姓,侵害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严重扰乱了当地社会经济秩序,符合当前全国正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打“套路贷”涉黑恶势力犯罪的典型特征。
该犯罪集团以尹某维、牛某成、孙某威、宋某成、郭某等黑龙江籍人员为主要成员,在云浮、肇庆等地设立多间信息咨询、车贷、投资理财等幌子公司,团伙互相配合,有分有合、有组织地实施一系列作案。主要的犯罪手法是假借民间借贷之名,向社会不特定人员放高利贷款,在追讨债务的过程中,通过恐吓、威逼等手段,虚增债务、签订虚假借款协议、制造资金走账流水、肆意认定违约、转单平账、虚假诉讼等方式或者其他变相的手段实施“套路贷”,并采用欺骗、胁迫、滋扰、纠缠、非法拘禁、敲诈勒索、虚假诉讼等软硬暴力手段进行催债。
该罪集团的团伙成员还通过集体烧香为盟,统一着黑色服装、集体显露纹身等方式加强组织凝聚力,显示团伙的威胁力,充当“地下执法队”,实施软硬暴力追数,利用“套路贷”的形式恶意垒高被害人债务后再非法索债,实施了一系列的涉嫌诈骗、非法拘禁、寻衅滋事、强迫交易、敲诈勒索、虚假诉讼、非法持有枪支等犯罪行为。从掌握的情况看,该案的受害人涉及云浮及周边县市区,目前,已到案反映情况的受害人有80多人,因无法偿还“套路贷”造成的高额债务,已导致一人自杀死亡,多家企业破产,社会影响十分恶劣。
抓获49名犯罪嫌疑人,查封扣押10多套房
经过一段时间的侦查,专案组已基本掌握该集团的成员和违法犯罪情况,从 2019年7月22日开始,云安区公安机关在市公安局的统一组织指挥下,先后组织了200多名警力分赴云浮、肇庆、江门、黑龙江、青岛等地开展收网行动。截至目前,云安区公安机关已先后抓获了尹某维等犯罪嫌疑人49人,刑事拘留46人,已执行逮捕35人(日前仍有8人刑拘在押未批捕),扣押涉案车辆74台(价值约1000万元),冻结银行现金300多万元人民币,缴获涉案枪支1支,查封扣押房产10余套(价值约1000万元)。
下一步,云安公安机关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的决策部署,全力以赴,继续深化对该案侦办,进一步深挖扩线,争取进一步扩大战果,坚决依法严惩该欺压残害百姓、侵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严重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犯罪团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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