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这些乡镇 10宗“违规野外用火”被查处!
2019-12-09 06:07:31 来 源:网络整理 移动版
12月4日下午,白石镇林业站工作人员在宣传巡查时发现东圳村委会大围村屋背山有人烧果园草违规用火行为。接报后,白石镇党委政府迅速组织相关人员到现场进行处理,并将违规用火肇事者带回林业站进行调查。
12月5日15时30分,白石镇林业站工作人员接到有村民反映,白石村委会长塘村旁边有人烧地基草,接报后,镇派出所、林业站迅速组织相关人员到现场进行处理,并将违规用火肇事者带回林业站进行调查。
经查实,,白石村委长塘村民邓某在自家责任田内焚烧地基草,该行为违反了《云浮市云安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第3号》,邓某对野外违规使用明火的行为供认不讳。经过工作人员警示教育,村民邓某均对其行为表示深刻悔过,并写下了检讨书,保证严格遵守《禁火令》,不再违规野外用火。 12月7日上午,护林防火巡查组在日常巡查中发现白石镇东星村委石下村村民叶某在石下林区山边违规焚烧杂草,巡查人员马上要求其将燃烧的杂草火堆扑灭,同时将叶某带回镇林业站接受调查教育。
经过教育,叶某深刻认识到野外违规焚烧行为违反了《云浮市云安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第3号》,并现场写下检讨书,承诺以后严格遵守《森林防火条例》,不再违规野外用火。 12月7日上午11时,六都镇派出所民警在日常巡查中发现佛水村委村民叶某在深翻垌的耕地上露天焚烧杂草,民警马上上前勒令其停止焚烧,同时将叶某带回六都派出所接受调查教育。经过教育,叶某深刻认识到野外违规焚烧行为违反了《云浮市云安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第3号》,并写下检讨书,承诺以后严格遵守《禁火令》,不再违规野外用火,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
当前,秋冬季节天气干燥,在野外用火极易引发森林火灾,会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不可预估的生命和财产损失。六都镇呼吁广大村民群众引以为戒,严格遵守《云浮市云安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严禁野外一切违规违法用火,切勿以身试法,一经发现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坚决迅速从严处置! 12月7日,云安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执法人员在六都镇巡查中发现村民李某和罗某在野外菜地焚烧桔秆,执法人员立即予以制止教育,李某和罗某对其焚烧秸秆的行为供认不讳,主动将火扑灭。本着加强教育扩大宣传的宗旨,同时当事人整改态度良好,及时纠正焚烧行为,执法队员对当事人进行了教育和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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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严格贯彻执行《云浮市云城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市公安局云城分局安塘派出所联合街道办森防工作人员开展露天焚烧执法检查,切实保障森林资源和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近日,该所通过联合巡查,查处3起违规野外用火。
12月5日17时许,该所联合安塘街道办森防工作人员开展露天焚烧执法检查时,分别在夏洞新村和岗背村附近田地上发现三名妇女在露天焚烧秸秆,民警和森防工作人员立即上前进行制止,指出她们违规在露天焚烧秸秆的严重危害,要求违法当事人立即回去将火扑灭,并对她们露天焚烧秸秆进行了严肃教育。
经教育,当事人冯X珍、黄X珍和莫X认识到了露天焚烧的危害性,对自己露天焚烧的行为进行了深刻的反思和检讨,并写了保证书,保证以后不会再犯,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此外,三人表示将现身说法带动其他村民严格遵守《禁火令》,坚决保护森林防灭火安全。
12月4日—7日,云安区白石镇、石城镇和六都镇共查处了7宗违规野外用火行为,请广大群众引以为戒,切勿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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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实,东圳村委大围村董某在自家责任山内烧果园草,该行为违反了《云浮市云安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第3号》的规定,董某对野外违规用火的行为供认不讳。经过工作人员警示教育,该村民对其行为表示深刻悔过,并写下了检讨书,保证严格遵守《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禁火令》,不再违规野外用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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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表示深刻认识到露天焚烧秸秆的危害,保证以后将不再露天焚烧秸秆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同时配合对身边的人做好禁烧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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