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2)
(三)完善法律援助区域协作机制。与农民工输出省份签订协作协议,建立异地协作机制,推动省内外法律援助机构之间在转交申请、核实信息、调查取证、文书送交等环节的协助配合。加强省内法律援助机构之间的异地协作,完善市域协作机制,通过指派市区律师、引导帮扶结对等形式,为部分经济欠发达县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力量方面的支持。
四、努力提高法律援助质量(一)推进法律援助标准化建设。严格执行司法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研究制定法律援助工作服务标准和刑事、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标准,出台相关办案指南,规范接待、受理、审查、指派、办理、结案、归档等行为,规范法律咨询、非诉讼事项、诉讼事项办理流程,为受援人提供符合标准的法律服务。研究制定统一的法律援助服务项目清单,实现“菜单式”供给、“订单式”服务。制定实施法律援助设施的具体标准,统一服务场所标识、指引和功能设置,提升服务规范化水平。加强法律援助信息化建设,以信息化促进法律援助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
(二)完善法律援助质量评估体系。完善法律援助案件评查办法、“第三方”质量评估、群众满意度测评、服务质量检查结果公开机制,全面开展案件质量集中评估工作。细化评估指标,完善评估模式,建立定期开展交叉质量评估制度。完善法律援助服务质量评价、监督、失信惩戒等机制,综合运用案件受理风险评估、办理动态监控、结案专家质量评估以及案件质量评查等措施督促承办人员依法规范提供服务。逐步推行法律援助案件质量与办案补贴挂钩的差别化补贴发放办法,促进办案质量提升。完善法律援助投诉处理制度,提高投诉处理工作水平。
(三)创新案件指派方式。健全办案质量管理机制,完善法律援助案件点援制模式,鼓励法律援助机构与律师事务所实行办案签约制、合同制,择优建立志愿律师队伍。通过探索招投标选择服务机构和购买服务等,不断创新指派方式。探索法律援助队伍专业化发展模式,根据业务特长建立分类管理制度,针对案件类型和受援对象的不同特点组建为农民工、未成年人等特定群体服务的专业化团队。确定无期徒刑、死刑法律援助案件承办人员的资质条件,确保案件办理质量。
(四)提高法律援助监管水平。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是法律援助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要健全监管工作机制,细化监督责任,强化全程监管,完善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法律援助人员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和执业规范。建立年度检查考核和业绩统计机制,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完善业务运行、经费使用、档案管理、信息统计、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和奖惩等规章制度。建立健全专家库,对重大疑难案件实行专家会诊、集体讨论、全程跟踪、重点督办、专家评估,提高案件办理专业化水平。建立健全律师事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开展法律援助的考核评价机制,加强对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和志愿者从事法律援助服务的监管和指导,维护法律援助工作秩序。
五、切实加强对法律援助工作的组织领导(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法律援助工作,将其纳入党的群众工作范围,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平安建设考核体系、为民办实事和民生工程,及时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具体困难和问题。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根据本行政区域经济发展状况和法律援助工作需要,建立经济困难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促进法律援助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要探索政府购买法律援助服务机制,逐步推广政府购买法律援助公益岗位、社会工作者参与法律援助等形式,支持司法行政机关采用聘用等方式解决法律援助机构人员不足问题;建立法律援助责任履行情况考评机制、报告制度和督导检查制度,将法律援助工作开展情况、经费保障落实到位情况纳入政府社会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加强地方法律援助立法工作,及时修订《浙江省法律援助条例》。
(二)强化部门协作。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法律援助工作。建立健全各部门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要完善与司法行政机关的配合衔接机制,共同推进法律援助工作。民政部门要将所掌握的本地区困难群众的信息,及时与法律援助机构共享。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工商行政管理、档案等部门对法律援助案件办理中利用档案进行的调查取证工作,要予以支持并免收复制、查询、咨询、证明等有关费用。各人民团体、工会组织要充分利用自身资源参与做好法律援助工作。
(三)完善经费保障。各级财政部门要将法律援助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按照明确责任、分类负担、收支脱钩、全额保障的原则,完善法律援助经费保障体制,明确经费使用范围和保障标准,确保经费保障水平适应办案工作需要。要严格执行《浙江省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及时足额支付办案补贴,并建立动态增长机制。加强对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及法律援助机构要积极创造条件,争取社会对法律援助工作的捐助。
(四)扩大工作宣传。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公布法律援助的基本规定、受案范围、受理条件、申请程序、联系方式等内容标准和要求,加强对法律援助典型案例的宣传,不断提高法律援助的社会知晓率,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保证人民群众在遇到法律问题或权利受到侵害时,能想到向法律援助机构求助,并获得及时有效的法律帮助,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和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