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纪委通报六起违反八项规定典型案件
南方日报讯 据云浮广播电视台报道 近日,云浮市纪委对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发出通报,要求锲而不舍、驰而不息正风肃纪。这6起问题分别是:
新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巡逻警察大队集体违规接受宴请问题。2014年1月,新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队长张焯林、教导员陈志文等60多人,巡逻警察大队队长庞景鸿等30多人违规接受私人老板宴请,在社会造成不良影响。张焯林、陈志文、庞景鸿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郁南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办公室主任项颂浏公车私用问题。2015年4月30日下午,项颂浏外出办事过程中使用单位公务车接其小孩放学,违反公务用车的管理和使用规定。项颂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云安区林业局计财股股长古伙坤公车私用问题。2014年1月25日(星期六)下午,古伙坤私自驾驶单位公务用车到云浮市区城北黄茅洞足球场踢足球。古伙坤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并缴交其私用公车费用。
云城区云城街丰收村委公款旅游问题。2012年国庆节期间,丰收村委公款组织村委干部和村委理财监督组成员到湖南旅游。2013年“五一”期间,丰收村委再次公款组织村委干部和村委会议召集组、经济发展组、理财监督组“三组”成员到云南旅游。村委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主任陈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村委党支部副书记吴英花,村委会副主任练四仔,村委委员何良、苏玲、何小敏,村委理财监督组组长李桂荣,村委理财监督组成员黄家军,村委会议召集组组长赵清洪,村委会议召集组成员童静新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郁南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违规发放购物卡及年货问题。2013年2月农历春节前夕,郁南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违规购买购物卡(每张面值400元)和花生油(每人20斤),发放给全体干部职工。中心主任蒙德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购买购物卡和花生油所需的费用被追缴。
罗定市榃滨镇金滩村委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2008年至2013年间,金滩村委将不入账的村集体经济收入共26500元以年终补助的形式进行私分,原5名村干部各分得5300元。村委支部书记张灿焕负主要领导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中秋、国庆两节将至,各级党委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坚持以上率下,从小错抓起,动辄则咎,早发现早处置,真正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各级纪委要认真落实监督责任,敢于担当、善于执纪,继续狠抓重要节点、盯住具体问题,严肃查处违规用公款发放节礼、津贴补贴以及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等问题,严防“节日病”反弹回潮,共同营造风清气正、欢乐祥和的节日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