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云浮市云安区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2014年度)施工招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广东省云浮市云安区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2014年度)已由云浮市水务局、云浮市财政局以云水〔2015〕4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云浮市云安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财政补助。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工程建设地点在云安区镇安镇和前锋镇、南盛镇,主要建设内容:衬砌灌溉渠道52.29公里,重建或加固水陂共20座,加固山塘9座,工程造价约2261万元,建设工期为180个日历天,计划2015年5月22日开工,2015年12月17日竣工,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2.2本次招标按1个合同标段招标,中标后分二期实施(施工),并分期验收、分期结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已通过上年度工商年检的独立法人单位,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申请;3.2投标人在广东省水利厅完成信用信息录入审核手续并已公示终审通过。3.3广东省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广东省外企业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已到广东省水利厅办理信用管理信息录入手续);3.4投标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即B证,C证);3.5投标人在本项目报名前已到云浮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投标经办人备案,投标人到交易中心办理相关业务,必须由持证的投标经办人来办理(企业法人除外),对未办理“投标经办人备案”的,交易中心不予受理。4.凡具备规定资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可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技术负责人、拟任项目负责人于2015年4月20日至4月24日上午 9 时至11时, 下午 15 时至17 时(北京时间),到云浮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云浮市区城中路 111 号行政服务中心 4 楼)处办理报名,逾期恕不办理。5、投标人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5.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理人签字投标时提交)、授权代理人第二代身份证;5.2有效期内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5.3投标报名前已到广东省水利厅办理信用管理信息录入的相关资料(含网址的网页截图);5.4企业技术负责人: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资格证书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第二代身份证; 5.5项目负责人:广东省施工企业提交水利水电专业二级或以上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广东省外施工企业提交水利水电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即B证);第二代身份证; 5.6安全员: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即C证)、第二代身份证;5.7施工管理五大员的岗位证书(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 以上报名资料须单独递交全部复印件(注明原件除外)一式二份,准备原件核查。投标人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公章,自行编写封面(注明投标人名称、单位地址与电话、联系人及移动电话),所提供的证书、资料必须完整真实,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不符合要求者将不予受理报名。6、招标文件的获取:符合条件的投标人于2015年4月20日至2015年4月24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可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购买招标文件及图纸(地址:云浮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云浮市区城中路 111 号行政服务中心 4 楼),招标文件售价¥3000元,售后不退,不购买者,投标无效。同时须缴纳报名费100元。7、踏勘现场:已报名参加投标的单位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技术负责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施工管理五大员必须在2015年4月30日下午2:30~3:00携带其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到云浮市云安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登记签到,当天下午3:00集中前往现场踏勘(踏勘现场车辆及其它可能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已参加投标单位自行负责),否则作自动放弃投标处理。经登记确认的人员名单、资料要与报名时提交资料一致,在随后的投标中不得更改。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广东建设报》、《云浮日报》上发布。招标人:云浮市云安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联系人:唐先生,电话:(0766)8618802;招标代理机构:云浮市金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黎先生,电话:(0766)8922209。二一五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