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云浮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补充登记公告
2018-11-02 10:26:08 来 源:网络整理 移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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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普查登记对象:
您好!国务院决定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的对象是在我国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当前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正处于单位清查阶段的重要时期,各乡镇、社区普查员已经对辖区内进行了“地毯式”入户清查,因单位(公司)搬迁、更换经营地、没有开展实际经营、联系电话变更等原因,部分单位还未进行清查登记。根据国家普查方案要求,请尚未进行清查登记的普查对象,携带营业执照在
特此公告
云浮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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