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显明:面向未来的中国法理学(2)
尊敬的母校的领导杨振斌书记,各位领导,各位老师,大家上午好。回到母校,很是激动,因为我在这儿度过了七年最有意义的人生时光。
今年这个年份很特殊,不仅是马克思诞辰200周年,也不仅是共产党宣言发表170周年,还是日本明治维新150周年。150年前,西方的法理学传到了东方,没有日本对法理学的概括,没有他们创造了700多个我们今天须臾离不开的汉字概念,像法律、宪法、立法、司法、人权、权利、义务、物权、革命、干部、经济等等的话,也可能就没有我们今天的法理学。
早在一百多年前,穗积陈重在写《法窗夜话》的时候就已经把法学的本质揭示出来了,法学是什么?法学就是权利之学。这是这本书留给我最深刻的印象。
一百年过去了,法学的本质改变了没有?没有!
此外,今年还是世界人权宣言70周年。7月18日我参加了在武汉由中宣部和中国人权研究会与中共湖北省委宣传部共同主办的“改革开放与中国人权事业的发展进步”研讨会,会上我讲了世界人权宣言对我们今天社会进步的意义,没有世界人权宣言,可能就产生不了我们今天要回顾和肯定的中国权利学派。
刚才吉大杨振斌书记说今年是吉林大学法学院成立70周年。这个历史时刻对今天有何意义?
吉大法学院前身乃东北行政学院司法系,她是我们党于1948年在沈阳创立的。所以我们党亲手设立的第一个法学学科就是吉林大学的法学学科,比人民大学的法学学科建立还要早两年。这个红色法学资源值得我们今天认真去挖掘和利用,它留给我们的宝贵经验是:中国共产党早在建国前就已经懂得法治人才对治国理政的重要性了。
今年还是改革开放40周年,没有改革开放,就没有我们30年前的研讨会,所以今天我们的会议最重要的还是回顾纪念30年前的这场盛会。
30年前的研讨会开辟了中国法学研究的新纪元,也寻找到了我们法理学研究的新起点,这个起点我认为它是一个逻辑起点,在这一起点上,法理学找到了自己应该研究的对象,从此,法理学走向了科学。所以今天的会议应该是向历史这一起点致敬的一个会、也是向法理学经典范畴致敬的一个会,更是向这一历史时刻创造者致敬的一个会。
对我个人来说这还是向母校致敬,向老师致敬的会。在台下坐的马新福老师,曾经给我们上过辅导课,今天老师在台下,我们在台上,很有些不好意思。
奥地利大学的创新学派代表人物熊彼特最早提出了创新的概念,那么创新意味着什么?创新意味着是从旧价值向寻找新价值的转变。创新里边有科技创新,有理论和思想创新,有制度创新,有文化创新,有实践创新。这些创新当中我认为最难得的是思维创新,而思维创新当中处在前提条件的应该是寻找新的逻辑起点。我们30年前关于法学基本范畴的研讨,就是寻找到法理学的新的逻辑起点。
逻辑起点找对了,就找到了正确的创新路径。讲几个寻找逻辑起点比较成功的例子。
前几天丁肇中教授到山东大学做演讲,我有幸于五年前在瑞士他家里与之一起生活过三天。我观察他三天,最后得出结论:他是寻找逻辑起点的大师。丁教授获得诺贝尔奖是寻找到了新的逻辑起点,现在进行的暗物质的研究也是在寻找新的逻辑起点。人的肉眼能够看到的物质只不过是全部物质的4%左右,剩下的96%是我们看不到的,看不到的物质就被称作暗物质。
如果暗物质能够找到的话,就有可能会产生很多颠覆性的结论,不光人类的能源问题可以获得解决,我们的意识来源、我们为什么会产生感应、感应是不是物质刺激的结果?甚至意识是不是物质的等等,这些问题都可能获得新的解决认识。
日本探索暗物质的途径是从地下寻找,钻一个深入地下两千多米的洞来探索,韩国也是这样。我们中国是在四川打了一个横洞,进去20多公里也在寻找,但是都没有找到。所以丁肇中想了一个办法,能不能制作一个能够捕捉到暗物质的仪器,把它发射到超静的太空当中去寻找?这就是他发明的阿尔法磁谱仪,搭载美国航天飞机的最后一个航班送到了国际空间站。
这个故事告诉大家,当你在其他地方不能获得突破的时候,你需要改变逻辑起点。丁肇中寻找暗物质在思维上的一个重大变化,就是重新确立了新的起点,这是一个思维创新的伟大案例。
第二个案例我想讲一下教育。
我在山东大学任校长的时候,我想在青岛设立山大新校区,怎样说服国务院的领导同意呢?用逻辑起点作为切入点。山东大学1958年从青岛搬到济南以后,状况是每况愈下,怎样能够实现它的振兴?
我打了一个比方,山东大学现在是在一个斜坡上,山东大学像一个巨大的铁球,是全日制在校生过6万人的这么一个巨大的铁球,怎样防止它再继续下滑?一直努力防止斜坡下滑是治标不治本,必须改变思维,跳脱出斜坡。如果这个铁球不是放在斜坡上,而是放在平坡上,情况会怎样?我们用相同的力,这个铁球就不再是往下滑,而是往前走。
所以领导就问我什么叫斜坡,什么叫平坡?
我的回答是,山东大学如果继续在济南办学,就是在斜坡上,我们用尽了所有的力量,它还要下滑。改成平坡就一个办法,就是恢复在青岛办学,山大历史上的两次全国之最和历史辉煌,都是在青岛时期创立的。所以国务院领导最后同意山东大学在创办新的办学模式上先行先试。
因此后来才办成了我们山东大学的中国式大学系统——多地区办学,即山东大学(济南)、山东大学(青岛)和山东大学(威海)。这就是具有创新性的中国式“加州大学系统模式”,这一创新说到底是思维创新也即是逻辑起点创新。
第三个案例是政治案例。
十八大之后,习近平同志并不象先前我们党的第一代、第二代等领导人那样,治国理政从经济入手、从改革开放入手、从社会建设入手,而是从管党治党入手,他的治国理政的逻辑是:治国必治党,治党必从严,他把管党治党和从严治党作为伟大工程,作为“四个伟大”之首,习近平同志找到了治国理政的新的逻辑起点。
思维逻辑起点的改变可以用于法理学。30年前这场讨论我认为也是改变了逻辑起点。在这场讨论之前,法理学的逻辑起点是阶级和阶级斗争,所以那个时代的法学可以称作是阶级斗争法学。
30年前的研讨会上,当确立权利义务作为基本范畴之后,我们就寻找到了法理学的新的逻辑起点,这个逻辑起点改变了我们的法理学的研究对象,也改变了法理学的研究方向,使我们走出了一条今天的法理学的道路。
今天纪念这个历史的时刻的同时,我想今天参加会议的人都应该在思考面向未来,我们法理学要不要再寻找新的逻辑起点,如果要找的话,超越权利义务的新起点应该是什么?
我想有几个特殊的概念,也应该成为我们今天法理学的基本范畴。比如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确立的法治体系能不能成为我们新的逻辑起点?再比如19大报告当中,在新的社会主要矛盾之下,人们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的需求能不能找到一个总括这六个方面的总概念,如果能找到的话,法治是不是就是一个总概念?
所以面向未来,我想我们还要继续创新。法理学不变的主题就是创新。
在面向未来的时候,如果我们找到新的逻辑起点,法理学应该实现“五化”。
第一,学理化
叙述事情不是法理学的使命,阐述法理才是我们的安身立命之本,把法的内部关系、法和外部诸事物间的关系科学地表达出来就是我们的法理学,探求规律与公理是法理学存在的根本逻辑,所以学理化应该是我们未来的一个方向,而不是叙事化,也不是过程化。
第二,本土化
我想我们法理学应该到了实现本土化历史阶段了。我们有那么多的优秀的本土资源,能不能把中华法制文化最优秀的部分创造性的转化,创新性的发展,创造出我们自己的话语体系。言必称希腊的历史已结束,言必称美欧的历史也应当尽快结束。本土化应该是法理学的发展方向。
第三,大众化
如果我们提炼的这些核心概念能够为人民群众所掌握的话,中国法治的力量就是无穷的,以在今天能不能出现一个大众法理,就像上世纪40年代大众哲学的出现一样,法理学一旦为人民所掌握,我想中国法治法治的动力会发生质的变化,象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尊重和保障人权、维护公平正义、良法善治、法不禁止即自由、公权有限、限制公权、权利神圣,这些基本理念应普及为大众公理,用大众公理推动形成法理社会。所以大众化也应该成为我们法理学努力的一个方向。
第四,实践化
我们的所有研究应该变成法治的实践,理论是实践的先导,没有正确的理论就没有正确的实践。法理学应对中国的法治实践具有引领性。法理学价值的大小,取决于它在多大程度上能满足社会实践的需要。学理源于实践,又高于实践,才能指导实践,才可向实践转化。
第五,现代化
法治现代化一直是近代以来中国法学的核心命题。时代乃思想之母,法理学不能落伍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时代,也不能落伍于世界法治发展的历史潮流。我们要敢于象雄鸡一样,倡首先鸣,不断叫响时代的最强音。
面向未来,如果有这五化作为我们新的起点和方向的话,中国法理学对中国法治所做的贡献就将是无与伦比的。最后,预祝会议圆满成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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