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届五十七次云浮市政府常务会议召开
8月13日下午,市长卓志强主持召开五届五十七次市政府常务会议,传达近期上级有关会议精神,研究并原则通过《关于促进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的试行办法》等事项。
会议传达了2015年全省上半年经济形势分析会、省产业园项目建设督导分片座谈会、全省中小微企业工作会议、全省中小河流治理专项资金审计整改工作会议、全省推进基层公共服务综合平台建设工作动员及培训会议、全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推进会等会议精神,要求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为优化云浮市科技型创业企业的成长环境,培养科技创业领军人才,会议研究并原则通过了《关于促进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的试行办法》。该办法所称孵化器是指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育科技型企业和企业家为宗旨的科技型创业服务载体,同时要具备办法规定的相关条件。该办法明确,云浮市将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提高政府资金引导力度,实施政府、孵化器、创业者三方联动,共同参与孵化器建设。鼓励企业以及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利用各自具有的资源优势,采取多方筹资、资源折股等形式创办或参与孵化器建设。云浮市还将建立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投资及信贷风险补偿机制。符合办法规定条件的孵化器、在孵企业,可享受相关扶持政策,市财政将给予资金补助或奖励。
会议研究并原则通过《云浮市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申报审批管理规定》。该管理规定要求,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下列开发建设项目的单位或个人,应依法编报水土保持方案:从事房地产开发,开办经济(技术)开发区、旅游开发区、工业园区;修建铁路、等级公路等基础设施;开发矿产资源(含开办采石场、取土场),农业开发、林业开发等开挖、扰动山体的建设项目;电力工程、水工程、市政工程、环境工程、港口码头工程以及开办其他大中型工业企业等项目;其他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开发建设活动。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