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财政局深入开展为官不为专项治理工作
今年以来,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云浮市财政局精心部署、完善措施、狠抓落实,深入开展为官不为专项治理工作,着力整治解决“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持续深化作风建设,各项工作扎实推进,财政工作成效显著提升。
一、高度重视,迅速部署开展工作。一是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局党组对开展为官不为专项治理工作高度重视,迅速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并深入学习《云浮市关于开展为官不为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和《云浮市开展为官不为专项治理工作法规文件资料汇编》等文件精神。二是成立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为官不为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局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常务副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中心)和园区分局负责人为成员的为官不为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云财人〔2017〕17号),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科,具体负责专项治理的日常工作,工作人员从办公室、人事科抽调干部组成。形成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三是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措施。制定了《云浮市财政局关于开展为官不为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云财人〔2017〕16号)的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了专项治理的总体要求、治理重点、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细化了目标任务。
二、迅速行动,深入开展自查整改。一是明确职责。局各科(室、中心)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过问、亲自研究、亲自抓好落实,同时,严格对照《关于贯彻“三个区分开来”治理为官不为的意见》(粤办发〔2017〕5号)和《云浮市关于开展为官不为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中列出的六大方面的问题,全面梳理排查在为官不为方面的存在问题,认真查摆部分党员干部存在的服务意识不强、执行不力、工作失职、效能低下等问题。二是加强督查。及时收集反馈群众反映强烈的为官不为问题,及时处理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力争将个别党员干部的作风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加强对局内各科室的督促检查,着力解决作风庸懒、敷衍应付致使工作执行落实不到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截至目前,对照《云浮市关于开展为官不为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中列出的六大方面的问题,通过深入自查自纠并总结归纳,全局共查找出轻微存在问题4个,其中深化改革方面2个,便民服务方面1个,其他问题1个。三是强化整改。对查摆出的突出问题,结合财政工作实际,由人及己、举一反三,认真分析问题根源,建立整改工作台账,明确整改事项、整改目的、整改措施、完成时限、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等,逐条逐项落实整改,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在2017年10月起到2018年8月,每月的20日前向局为官不为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报送整改进展情况,重要情况及时报告,力争从源头上治理为官不为问题,努力构建为官不为专项治理长效工作机制。
三、强化奖惩,扎实推进作风建设。一是局治理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把治理“为官不为”问题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起来,严格监督检查,严格执纪问责,对督促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中央、省、市有关文件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严格做到有违必究、执纪必严。二是继续完善党员干部考核制度,强化对党员干部“所作所为”的考核,引导党员干部努力作为。把“敢于担当”标准贯穿于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全流程。对存在“不作为”问题的党员干部,暂不列入提拔重用的对象,并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组织岗位调整等方式严格追究其责任。
通过开展为官不为专项治理工作,全局党员干部的思想觉悟、政治理论水平有效提升,宗旨意识、服务水平显著增强,工作纪律进一步严明,人员作风明显改善,全体党员干部敢于担当、主动作为,将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转化成工作动力,确保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任务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