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开展“三位一体”试点实现巡视全覆盖
今年6月,云安区组织巡察组对“西江沿岸10个码头在整治期间继续生产问题”实行首轮定点巡察,在对这些企业负责人开展集体约谈后,他们纷纷认识到生产运输带来的环保问题,为解决这些问题,企业主动出资修建了一条水泥马路,有效解决了码头装卸带来的扬尘环保问题。“这次整改就是前车之鉴,不能为了利润而忽视环保。”接受约谈的企业主异口同声地说。
这些企业负责人口中的“前车之鉴”,是市纪委专项巡察查处的一起典型案例。今年初,为配合环保督查工作,市巡察组发现云安区西江沿岸10个码头在整治期间继续生产的问题线索。查实后,市纪委要求云安区组织定点巡察。这是云浮纪委开展专项巡察切实履职的一个缩影。
去年以来,云浮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不断与时俱进,推动巡视向纵深发展,探索市县巡察,完善巡视工作网络格局”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建立市县党委巡察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按照试点先行、逐步铺开的思路,积极探索推进市县两级党委巡察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为逐步推进“两个全覆盖”,云浮采取单独派驻和综合派驻相结合,组建市纪委共29家派驻机构,5个县(市、区)纪委共设21家派驻机构,分别实现对市直102个和县(市、区)直575个单位派驻监督全覆盖。制定《加强市纪委派驻机构建设意见》和《市纪委派驻机构职责清单》等“1+4”制度,开展派驻、巡察、执纪审查“三位一体”工作机制试点,探索强化派驻监督“探头”作用。2016年,组织3家市纪委派驻机构开展巡察试点,共巡察10个单位,发现存在问题52个,其中拟立案问题线索3条。为累积经验,根据省委巡视办的要求,云浮选取郁南县启动县级党委巡察试点工作。今年初,为帮助被巡察单位把准问题“症状”,找准治理“良方”,经过为期1个月的巡察,该县巡察组发现大湾镇和郁南县城市管理局存在主体责任意识淡薄、管党治党不严,担当进取精神不足、履职尽责不到位,政绩观有偏差、工作作风不实,制度体系不完善、机构管理不力等4方面21个问题,其中重点问题线索6条。如巡察发现大湾镇迳口村委新和村民小组出纳李某某挪用征地补偿款55万元,经巡察组初步核实后,将线索转郁南县公安局,李某某已被刑事拘留。目前,全市县区均已开展巡察工作。
“对照‘责任清单’,我们知道了干什么,更明白了怎么干。” 郁南县纪委一干部告诉记者,通过巡察,他看到了责任,更感受到了压力。以郁南县为例,该县坚持常巡与专巡相结合,以“1拖N”方式,实现对全县82个县直部门和15个镇的巡察全覆盖。目前,该县已完成二轮巡察,共发现问题68个,其中重点问题12个。瞄着问题去、追着问题走。去年以来,云浮各派驻机构发挥监督“探头”作用,把监督的触角延伸到前端,推动“两个责任”落到实处,对巡视出来的问题,开展“点穴式”扫描,做到一个都不放过。
“我又没有问题,这纪检组没事谈什么话,是对我工作不放心吗?”刚到云浮新区开展工作,驻云浮新区单位纪检组就听到了不同声音。为打开局面,纪检组对部分单位开展调研摸底,了解掌握各单位人员结构、权力运行、制度执行等情况,督促指导各单位梳理权力运行流程图,查找廉政风险点,让党员干部认识到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和监管漏洞,提高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发挥纪检、监察、公安、检察、审计“五位一体”监督机制和资源作用,积极开展对云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下属5家子公司的廉政巡察,共发现存在问题22个,其中问题线索2条,防止工程款损失350多万元;对公司3名领导进行谈话提醒。派驻市财政局纪检组开展巡察一个综合监督单位,共发现班子不团结、财务制度不健全等6个问题,并督促被巡察单位制定6项整改措施,提醒谈话23人次,建议市委对该局2名领导进行了调整。派驻市国资委纪检组会同市国资委纪委对市港务局、市运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和市金地矿业有限公司3家企业开展为期15天的巡察,共发现问题18个、问题线索1条,挽回经济损失近200万元。
目前,为围绕发挥派驻监督“探头”作用,云浮制定“1+5”文件(《加强市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和《市纪委派驻机构职责清单》、《云浮市纪委执纪审查协作工作制度》、《云浮市纪委巡察工作制度》、《云浮市纪委派驻机构量化考核办法》、《关于加强市纪委派驻机构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开展派驻、巡察、办案“三位一体”试点。整合机关5个纪检监察室和29个派驻机构资源,设立5个执纪审查工作协作区,形成执纪审查合力,协作区去年成立以来共查处处级干部39人,是前3年查处总数的1.56倍,4家派驻机构实现了办案零突破。同时,推进协作机制向基层延伸,加大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惩治力度,全市63个镇街纪委连续17年“镇镇有自办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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