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聚焦)“治车”在行动!
□本报记者 林峰
我市自5月1日起开始全面整治无牌无证摩托车、助力车、电动(助力)车以来,在各部门的积极配合联动下,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市区内的交通秩序发生了根本的变化:以往满街乱窜的各类型“小老鼠”已经逐渐销声匿迹,曾经蔚为壮观的助力车、电动(助力)车摆卖一条街也早已改头换面全部销售正规摩托车。如今多数消费者在选购摩托车时都会多留个心眼,避免把“烫手山芋”买回家。目前,联合整治行动的摸底调查及宣传发动阶段已接近尾声,下阶段全市各地整治将进入“动真格”阶段。
助力车成交通安全隐患
众所周知,助力车由于车辆操作方便,法律上对驾驶人没有年龄限制,不需要考取驾照,成了老、中、青三代人的共同喜好。然而,正因为对驾驶人没有严格的条件限制,驾驶人未经培训,交通安全意识参差不齐。同时,助力车驾驶者中大部分年龄偏大,应急能力差,在遇到突发情况时往往处置不当,手忙脚乱从而引发交通事故。据统计,自2005年以来,全市因摩托车或与摩托车有关联发生的交通事故占总交通事故数量的80%,其中,涉及助力车、电动车的交通事故数正呈逐年快速上升趋势。
市民张先生在市区经营一家糕点生产作坊,两年前为了方便送货花了2300多元购买了一辆排气量为48CC的助力摩托车。他对记者说,当时主要图的是买这样的车既不用入户,也不用年审。然而他在日常使用中却发现,这辆车的马力较大,车速可以轻易地突破每小时50公里,但车辆的刹车系统及安全系数却显得不堪一击。一次,在送货途中,由于刹车突然失灵,他竟连人带车一头撞上了路边的大树,价值200多元的货损失了不说,自己还受伤了,一个星期都出不了门。他告诉记者,其实大多数助力车的质量都非常差,他的助力车才开了两年就已经因质量问题“趴窝”了。不少买过助力车的朋友都说,用于助力车日常维修的费用大大超过了正规摩托车,且质量差又危险,绝非长久之计。家住市区星岩路的罗女士在听说我市正开展取缔非法助力车行动的消息后显得异常高兴。她说,她上初中2年级的儿子前段时间每天回家都嚷着要买一辆助力车代步上学,还说现在学校里的同学很流行开助力车上学。现在整治行动开展后,既不准卖也不准开,消除了潜伏在广大中学生中的一大安全隐患,家长们都放心多了。
助力车驾驶者80%无证
市交警支队的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在交警部门开展的一系列整治行动中发现,98%以上被查获的轻便摩托车及电动车都超过了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当前查处的无牌无证摩托车、轻便摩托车及电动车情况看,驾驶人均以轻便摩托车及电动车即是助力车为借口,80%的驾驶人都是无证驾驶,不佩戴头盔的更是占大多数。更危险的是,这些所谓的助力车由于没有或不能办理入户登记手续,连交强险都买不了,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受害者一方将无法得到及时的赔偿甚至根本无法得到赔偿,形成了一系列社会问题。按《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助力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均不得超过15公里。”然而,目前在我市各地行驶的助力车有90%以上都出现不同程度的超速现象,有的时速高达每小时60公里,如此快的速度将直接导致车辆制动性能的降低及车辆的不稳定性。同时,在这群助力车驾驶人中,老人、学生占了相当大的比例,他们的交通法规认知程度及反应速度远远低于正规驾驶员,所以发生交通事故就成为必然。
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市城区、各县(市)城区和13个中心镇是这次整治行动的重点地区。主要是查处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进入流通领域的摩托车、电动车、助力车,查处销售“三无”摩托车、电动车、助力车等违法行为,以及查处摩托车、电动车、助力车的假冒侵权和虚假宣传行为。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工商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367人次,执法车辆94车次,检查相关经营户272户,对11个品种的车型进行了质量抽样送检,立案查处无照经营摩托车店铺1家、虚假宣传案件1宗。工商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通过宣传车等途径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我市关于交通整治方面的相关规定,以及对超标电动车、助力车的法律界定、存在的安全隐患、相关法律责任等,消除市民群众的模糊认识,劝导广大市民群众慎重选购摩托车、电动车、助力车。
下阶段该局将会同交警等部门进一步加强市场主体资格大检查,对已注册登记的摩托车、电动车、助力车经营单位进行清理整治,对违反注册登记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对无照经营、销售不合格和“三无”摩托车、电动车、助力车以及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并通过媒体及时予以曝光。
整治行动即将“动真格”
此次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人表示,整治行动目前即将进入集中整治阶段,这是解决轻便摩托车、电动车违法上路的一种办法,但这并不是唯一的办法。今后还需要广大市民的理解与支持,毕竟个别轻便摩托车及电动车车主,特别是刚买车不久的车主可能会对整治行动不理解,甚至会出现抵触情绪。下一步,联合整治行动的各成员单位将严格按照市综治办“治车”方案的部署要求,坚决把行动进行到底,抓出成效,打出声威。当前关键是有效制止违法经营销售超标轻便摩托车、电动车的行为,从源头上防止上述车辆继续流向社会。同时,公安交警部门将对已经非法流入社会的“超标车辆”以及正常销售到社会上但没有办理注册上牌的摩托车,通过公安机关交管部门比对,建议税务部门变更或重新出具发票,解决部分无牌无证摩托车、轻便摩托车的出路问题,避免“一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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