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佬好意帮人架电线杆,点知整伤自己,你知道法官怎样判吗?
2017-04-25 20:41:43 来 源:网络整理 移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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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图)
被告何某乙、何某丙两人建房要架设一条水泥电线杆,但由于只有两个人,无法竖立起来,原告何某甲便好意帮忙。当三个人将电线杆顶到半高时因线杆太重梯子损坏,电线杆倒下来压伤原告何某甲头部,经送医院抢救治疗,住院共69天,出院后双方因赔偿问题协商不成功,原告便向云安法院起诉,要求两被告赔偿医疗费、残疾赔偿金、营养费、鉴定费损失共67326元。
经云安法院审理后,判决原告自行承担30%责任,被告何某乙、何某丙承担70%责任,即共赔偿47128元给原告何某甲。
【法官说法】
帮工,是为他人无偿提供劳务的行为。如果被帮工人请求帮忙的,帮工人在帮工过程中受到伤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帮工人主动提出帮工,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需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帮工人主动提出帮工,被帮工人没有明确拒绝帮工的,则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本案中,两被告没有明确拒绝原告的帮忙,理应承担赔偿责任。而原告明知自身年事已高,也没有警惕可能发生的危险而盲目参与其中,对受伤结果的发生存有一定的过错,理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20号第十四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四条、第二十六条规定,故法官判决两被告连带承担70%责任、原告承担30%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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