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应提高专业门槛
原标题: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应提高专业门槛
和静钧
随着法学院校和法学专业越来越多,法学毕业生的供给已经达到比较高的水平,过去的法学专业考生不足的假定,已经不再成立。因此,法律职业资格准入已经到了从单纯的学历要求,到学历与专业“双要求”的准入门槛制度建立的时候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意在贯彻落实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提出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目标任务和重要举措。此举对于推进我国法治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具有重要意义。
我国的法律职业资格准入,从“资格单一考试”(律考)向“资格统一考试”(司考)过渡,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随着各方面条件的成熟,现在是考虑推行“统一资格考试”,即标准化、专业化、全覆盖法律职业的统一考试的时候了。
法律职业资格准入,从最初律考基本没有学历专业要求到后来提升到专科学历,从法学类高等学校教师申请准入到考试准入,学历要求有着逐步抬高之势。到司考之时,学历要求已经法律化、固定化为本科学历。
然而,光是对学历抬高要求,却对专业不作具体要求,已经越来越不符合当下的形势。以前回避专业的硬性要求,是考虑到法学院校输入社会的法学人才的数量与速度,远远不能满足社会对律师等法律职业人才的需求。这意味着,只要持有同水平学历,即便从不同背景的专业毕业,只要能考试过关,就可以进入法律职业。这种做法的持续,造成了一大批并无充分法学素养但却擅长考试的非法学专业人员进入法律职业,在实际用人之时就出现了某些人专业能力低下、适应不了专业工作要求等一系列问题。
更令人担忧的是,目前司考通过率的数据分析提示,非法学专业类的考生通过率居然高于法学专业的考生。这一结果的造成,一方面原因是司考与法学教育脱节,司考越来越依赖所谓的考前突击或题海战术;另一方面原因是非法学专业的学生不得不通过死记硬背等方式应试,从而在应试上比更善于多角度思辨的法学专业考生具有优势。
现在,随着法学院校和法学专业越来越多,法学毕业生的供给已经达到比较高的水平,过去的法学专业考生不足的假定,已经不再成立。因此,法律职业资格准入已经到了从单纯的学历要求,到学历与专业“双要求”的准入门槛制度建立的时候。
现在的问题是,如何在尚未修法之前对现有法律进行解释,以便对专业方面的要求获得法源的支撑。《法官法》《检察官法》《律师法》的相关规定,均认为“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院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具并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可以报考。这一规定埋下一个伏笔,即如何解释“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非法律专业考生。以前采用了广义解释,把结果视为条件,即考过律考或司考,就反推为“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现在,应采狭义解释,把“具有法律专业知识”仅指为非法学专业考生在大学期间兼修了法学第二学位或完成了法学自学考试并取得本科文凭的考生。如是,专业要求就会归位。从这次推出的《意见》上看,专业要求进入准入门槛,是大势所趋。
- 2018年中国法学会香港基本法澳门基本法研究会2018-08-15
- 富瑞特装: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2016-04-1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