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困难群众可电话申请法律援助
2016-10-26 06:21:04 来 源:云浮新闻网 移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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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网北京10月19日讯 记者周斌 记者从今天召开的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推进会上了解到,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积极拓宽法律援助申请渠道,对老弱病残等有特殊困难的受援对象推行电话申请、上门受理等服务方式,建立符合条件的群众申请法律援助免除审查经济状况制度,简化办事程序和手续,实现了申请快捷化、审查简便化。
据了解,近年来,各地坚持把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法律援助工作的着力点,不断创新和完善便民措施,加大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力度,努力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健全法律援助工作网络,积极创造条件设置便民服务指示牌、统一法律援助标识,在方便困难群众的地点设置专门接待场所,在困难群众需求相对集中地区建立法律援助联络点、受理点,“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在一些地方初步形成。目前,全国已有16个省份临街一层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建成率超过80%,上海、河南等地达到100%。
会议要求,要加强法律援助咨询服务。依托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拓展基层服务网络覆盖范围,安排法律专业人员及时为群众解疑释惑,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教育,不断拓展“12348”法律服务热线功能,有效利用网络平台和新型传播工具提供远程视频法律援助咨询服务,努力实现咨询服务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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