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路怒症”:靠个体素质更要靠法律
2016-10-14 06:08:17 来 源:云浮新闻网 移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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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路怒症”:靠素质更要靠法律
据统计,全国驾驶员中,有八成人患有不同程度的“路怒症”;交通事故中,20%是因为“路怒症”而发生!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轻则受伤重则生命陨落,以此来审视的话,对“路怒族”,我们的确不能心慈手软。毕竟,你的“路怒”,很可能是在拿自己以及他人的生命开玩笑。
事实上,对于打击“路怒族”,我国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2011年,刑法第八次修订,将情节恶劣的追逐竞驶行为列入了新增的危险驾驶罪,触犯人员将面临最高6个月的拘役。但一个无法忽略的事实是,很多时候,制度规定是丰满的,而现实执行则是骨干的。面对路怒行为,交管部门进行处理时,也会考虑人情因素,只要没有引发交通事故,基本都是批评教训了事。这样的现实,是对路怒族的间接纵容,甚至可能会形成恶性循环。
反观一些国家,情况则完全不同。比如德国,对“路怒症”的治理,就相当严格与规范:用言辞和手势辱骂他人,属于侮辱他人的犯罪行为;如果按喇叭、用灯晃、不顾车距紧逼前车,视情节轻重可定为违反交通规则或违法犯罪。至于罚款,则没有上限,法院可以依照具体情况做出裁决。鉴于路怒族潜藏着巨大的危害,德国的经验未必全学,但完全可以借鉴。
平息“路怒”,需要提升个体的素质,但更要依靠强硬的法律。毕竟有时候,宽容未必是好事,因为其可能潜藏更大的危险,而每一个人都可能是受害者,既然如此,法律何不强硬一点呢?这样的话,或许可以减少一些无谓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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