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微信“送达”法律文书
本报讯(ymg记者任雪娜通讯员衣春霖)在一起交通事故纠纷中,牟平区法院都皓怡法官工作室承办法官通过“都皓怡法官工作室”的微信号向被告某保险公司法务工作人员送达了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该公司法务工作人员秒回“收到”,并按规定时间出庭应诉。
因案情复杂,一次庭审后,本案原告张某又提交了一组证据材料,承办法官对该组证据进行拍照,并通过微信向被告代理人发送证据照片,并留言“7月2日上午九点在牟平法院大窑法庭第一审判庭继续开庭审理”。7月2日上午,双方准时到庭,被告即时发表了对原告上次庭审后提交证据的质证意见,庭审顺利结束。
庭后,承办法官通过微信分别向原、被告的委托代理人发送了调解意向书,双方均回复“同意调解”,承办法官留言,要求双方五日内反馈各自调解意见。经过多次线上沟通,最终调解结案。
考虑到保险公司一般都有固定的法务工作者,审理大量交通事故纠纷的都皓怡法官工作室,在征求全市10家保险公司意见的基础上,开通了“都皓怡法官工作室”微信号,试行微信送达、线上沟通。与10家保险公司签订“微信送达确认书”,通过“都皓怡法官工作室”微信号提供文书送达、庭前证据交换、反馈调处意见等诉讼服务。
都皓怡法官工作室还将线上送达方式运用到家事纠纷中,承办法官在审理家事案件过程中发现有二次开庭或庭后调解需要的,询问双方当事人及委托代理人的微信号,并在笔录中进行送达确认,以方便向双方当事人或委托代理人送达开庭通知书,进行证据交换和庭后调解工作。
设立“都皓怡法官工作室”微信号,是都皓怡法官工作室推出的又一项便民举措。通过搭建法官与当事人、委托代理人线上送达、沟通、互动平台,既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也提高了工作室的办案效率。工作室负责人都皓怡称:“下一步我们将利用该微信号发送法律法规,进行法制宣传,开展法律咨询,与更多的辖区群众进行线上互动,提供更加全面的诉讼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