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 南亚法律合作共同宣言在昆签署 化解经贸摩擦
云南网讯(记者 赵岗)为帮助企业了解国际规则和有关国家的法律法规,防范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化解经贸摩擦,6月13日,在昆举行的中国-南亚东南亚商事法律合作研讨会上,中国贸促会与南盟工商会共同签署《中国-南亚法律合作共同宣言》。同时,中国贸促会中国国际商会云南省经济经贸摩擦预警中心和中国贸促会云南南亚东南亚法律服务中心也正式设立,这些举动标志着在用法律服务护航经贸活动的行程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
马利克:要有一个很好的管理和问责制度
“我们可以发现大多数贸易争端的原因都是关于协议或者质量,以及时间、范围或对协议的解读有一些差异,有些情况下争议也有可能是由于非关税的措施和壁垒造成的,而要找到这样的障碍又是并不容易,我们需要一个完全延续的机制来探讨这样一些争端的本质。” 南盟工商会最高执行官祖拜尔·艾哈迈德·马利克介绍,我们应该清晰地界定这种风险阻止的责任划分,在商界和投资机构之间,在中国和南亚国家之间应该有一个清楚的划分,要有一个很好的管理和问责制度,各国政府应当要负责监管、策划、融资和实施风险阻止的机制
签署《中国-南亚法律合作共同宣言》
为了促进中国和南亚东南亚各国的经贸法律的合作,充分发挥中国与南亚学会组织、法律机构特有的优势,中国贸促会与南盟工商会当天共同签署《中国-南亚法律合作共同宣言》。
宣言意在加强以下合作:
一,在中国南亚商务理事会机制下成立法律专业委员会,推动中国和南亚国家商事法律交流与合作,促进中国南亚经贸合作进一步健康发展。
二,积极开展对中国和南亚各国经贸法律法规,以及法律事务的研究与交流,帮助双方企业更好地了解对方法律环境。
三,积极就中国与南亚国家立法修法最新动态、经贸摩擦预警信息等开展信息交流与共享。
四,致力于通过磋商、对话、谈判等友好方式,化解双方经贸摩擦。
五,建立中国南亚商事联合调解机制,通过各方努力签约调解合作协议,推荐本国商界和商界法律调解员。
六,加强中国南亚仲裁合作,通过签署合作协议,建立联席机制等方式,加强南亚国家主要仲裁机构和中国国际经济仲裁贸易会的交流与合作,通过仲裁方式,解决中国南亚之间的商事争议。
七,加强中国南亚知识产权合作,通过与南亚国家共同举办知识产权论坛,在南亚博览会上开设知识产权专家咨询台,加强知识产权培训等方式,建立中国南亚知识产权合作机制,有效协助双方企业保护知识产权。
八,加强中国南亚法律咨询合作,为双方企业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九,加强中国南亚法律培训合作,计划从2016年起用5年的时间在云南昆明举办中国南亚法律培训研讨班,作为中国南亚商务论坛框架下商事法律领域系列活动之一,每年邀请南亚国家法律专家来华授课,积极推动在南亚国家举办多种形式的培训、研讨班,邀请中国法律专家授课,帮助南亚企业了解中国法律体系和实务操作。
十,为保证有效开展合作,我们决定在每年的中国南亚商务论坛期间与举行中国南亚商事研讨会,加强双方交流与合作,探讨具体合作项目,使之成为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