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的小船岂能被一条裤子掀翻?
网曝广西吴姓律师到南宁某区法院立案时与院方发生冲突,导致裤子被撕,底裤露出,狼狈不堪。
针对这一事件,媒体报道与院方声明各执一词,律师、法官纷纷撰文,个中观点针锋相对,火药味十足;朋友圈的留言和法律群内的讨论也是异常激烈,有的甚至演变为派系之争,辩驳争论者有之,人身攻击者有之,取关拉黑者亦有之。
律师群体多持批判观点,称“宪法赋予了公民监督权,律师有权在法院录音录像(除庭审时),法院此举侵犯人权”“先是违反立案登记制不给立案,后又推诿扯皮滥用公权,是谁给了法院这么牛的底气?”……
法官群体多持辩驳观点,称“法院是司法机关不是服务机关,录音录像侵犯司法权威”“吵闹行为扰乱了工作秩序”“扣子是自己解开的,立案不成撒泼耍横,如此演技干嘛不去演戏,做律师可惜了”……
于是有人感叹:只有撕破了裤子,才能看清底裤的颜色——所谓的法律共同体、共同法治梦,无非是乌托邦式的理想,在现实利益面前,瞬间分崩离析,留下的,不过是被屁股拴住的脑袋和春光乍泄的底裤颜色。
有人调侃说,“法律人都是利己主义,没有永远的敌人,也没有永远的朋友,只有永远的利益”“做律师骂法官官僚主义,做法官骂律师自由主义,掉个后才发现骂的就是自己” ……
有人调侃说,“雷洋怎么死的?他嫖娼了。律师裤子怎么撕的?他没穿律师袍”(拉上了公安)“律师法官对骂,检察官居中调停,当着律师骂法官,当着法官骂律师,等见了自己人两边都骂一遍才过瘾”(拉上了检察)……
还有人调侃说,“老师讲雷洋案,骂嫖娼的适合干公安,骂公安的适合干律师,提问题的适合当检察官,不说话看热闹的适合当法官,不说话光记笔记的适合当老师”(跟法律沾边的基本都拉上了)……
法律读库的库头赵志刚在分答软件中针对这一问题发表了自己的看法:“这是双方都不冷静的结果,是一个独立事件,不应当成为舆情热点,法院和律师界都应该最大限度的保持冷静和克制,否则任由炒作,伤害的是法律共同体的群体形象,会伤及法治公信力,当然这一事件也暴露出法律共同体生态环境的脆弱性,司法官和律师基于不通过的法律职业,在认识问题的出发点上以及逻辑思维上都存在差异性,法院和律师界都不应该任由媒体对此事继续炒作下去,应该各自检讨、处理相应的当事人,对媒体有个交代。”
我深以为然。
其实这就是一个偶然性的事件,即使是像某些文章中提到的,这里的偶然带着必然,比如涉事律师曾因类似的举动受过处罚,某些法院为了缓解办案压力排号限案等,但是其他的律师、其他的法院怎么就没出现如此过激的举动?
诚然,又有人会说现在没出现并不代表不会出现,也许是已经出现了只是未被外界所知,今天的这个个案代表了涉事双方的矛盾,暴露出的是两个群体之间不可调和的冲突,如不加以重视整改,势必造成更大的隐患。
那冲突在哪里?矛盾是什么?最核心的,无非是想说律师和法院之间的立场不同,引申一下那就是存在利益冲突。因为律师以代理案件为本职,需要以代理的案件以及当事人的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因此就想要案件从快从速,如果出现障碍就要想法设法去解决;而法官以审理案件为本职,需要对案件质量负责,以所办案件的扎实准确为根本出发点,因此就要为自己争取足够的时间来保证充足的精力,单位时间内肯定是不想审理太多的案件。
那也就是说,律师想着快立案快审判,法官想着少立案慢审判,但这是根本性的冲突吗?我认为不是:因为无论是律师还是法官,无论是为当事人负责还是为案件质量负责,说到底都不愿意办糊涂案、办夹生案,都愿意自己所办理的案件能够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都能够扎扎实实经得起历史的推敲。否则,律师办案再快,如果不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势必会被当事人唾弃、砸了牌子、丢了饭碗;法官办案再慢,如果不能确保公平公正,也要承担责任、受到追究、失去公职。
由此可见,除非是律师想铤而走险在法律之外寻租利益,或者是法官想徇私舞弊在权力之内寻租利益,否则二者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即使是在立案、审理这些阶段存在阶段性的冲突和矛盾,但并非是不可调和的。
像这次事件中的涉事双方,无非是被阶段性的矛盾蒙蔽了双眼,实施了各自的不理智行为,进而导致了矛盾的升级,对此双方均有过错,应该各自在过错范围内承担各自的责任。
至于参与论战的各方,让我们摒弃门户观点和立场前提,冷静而理性的再次审视这一事件:律师立案,法院审查,这本是再正常不过的日常工作,可法院不予出具接收回执,这是法院的过错,但法院因何不予出具、所立案件是否存在其他隐情,尚待各方进一步披露;律师大闹立案庭,这是律师的过错,但如果所立案件没有问题,大吵大闹也是无奈之举,应属情有可原;到信访办公室言语不和,导致矛盾暴力升级,虽说双方各有过错,但毕竟地处法院、院方人数众多,如此处理方式院方过错更甚;事后律协等部门赶到,为双方进行调和,虽然未能达成一致结果,律师拍照取证本无可厚非,但自解衣扣、招摇过市,挟媒体之威裹挟司法,让法律人斯文扫地,共同体颜面蒙羞,实非大肚量之所为。
言尽于此,希望各方能冷静反省,还法律人应有之尊严,为共同之理想而孜孜不倦。切莫剑走偏锋,争一时之利,逞一事之强,损根基而求末梢,塞源头而致清流。
歪说法: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合抱之木始于毫末,中国梦之正能量非一时一事之功;百尺之室突隙烟焚,千里之堤毁于蚁穴,法律人之共同体需同心同德之力——法律人的小船岂能被一条裤子掀翻?你说呢?
检察官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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