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印发《工作方案》 确保建议提案办理实效
2016-06-06 06:08:02 来 源:云浮新闻网 移动版
转载请注明出处:
http://www.0766xw.com/view-14568-1.html
nrrg001@163.com
本报讯 (记者 欧爱红)为做好每年省人大建议和省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云浮市特制定了《省人大建议和省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方案》,近日,云浮市府办把《省人大建议和省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方案》印发给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要求各地各部门认真组织实施。
《方案》提出,云浮市成立办理省人大建议和省政协提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云浮市法制局,具体负责云浮市每年办理省人大建议和省政协提案的各项具体工作,包括网上签收、提出异议、拟办、转办、巡查、督办、催办、答复、征求意见、总结报告、网上录入等。市政府确定办理工作四项目标责任:建议提案按时办复率、答复函规范化率、与代表委员沟通率、代表委员满意率均要达到100%。各级要将每一件建议、提案都具体分解落实到分管领导、承办科室和承办人员。
《方案》明确,承办单位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认真进行办理。对省人大建议和省政协提案中提出的问题,凡应该解决而且有条件解决的,要抓紧解决;应解决但因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要纳入规划,创造条件逐步解决;涉及上级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应积极反映情况,争取上级支持解决;因各种原因一时难以解决或不可行的,应实事求是地向建议代表、提案委员解释清楚。
《方案》强调,要认真对待并妥善处理代表委员的反馈意见。对提出异议、要求进一步办理的反馈意见,要认真研究,积极办理,并作出再次答复。对明确表示不满意的,要重新审视工作,查找症结,采取措施进一步办理。承办单位要在承办建议提案办理后30个自然日内将承办工作总结报告通过市电子政务系统报市法制局,由市法制局综合后呈市政府审批上报。同时市法制局要将办理建议提案工作情况纳入市依法行政考评内容之一。
关键词: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