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岁女生放学路上遭暴打 嫌疑人是十八九岁女孩
>>网友声音
严惩打人者 还法律尊严
小雨的遭遇在网上掀起轩然大波,网友纷纷对打人者进行谴责。
网友“一颗心的距离”表示,“现在的娃怎么了,这么暴力,让人感到害怕”。
网友“189××××0566”说:“犯罪嫌疑人根本无视法律!必须重罚速判!还法律尊严!”
网友天道酬勤775说,“未成年人实施暴力屡见不鲜,法律对于未成年人犯罪过于宽容,使这些孩子有恃无恐。未成年人犯罪应引起政府的关注,再不严惩,长大后必然危害社会”。
更有网友提出应将此类犯罪行为记入施暴者的档案中,成为其一生的污点。
>>专家观点
修改有关责任年龄的规定 从法律层面减少校园欺凌事件
“这些年来,校园暴力事件愈演愈烈,一些孩子的施暴手段越来越残忍,而政府、社会以及法律却似乎没有什么更好的办法来解决这类问题。”陕西律师协会行政法委员会副主任韩朝泽律师表示,这与我国的法律不健全有一定的关系。
韩朝泽说,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责任年龄的规定,对未成年人相当宽泛,比如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不负行政处罚责任;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初次违反也不承担行政处罚责任。只有在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的情况下,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才负刑事责任。在这个年龄段的违法行为中,校园欺凌事件占了相当比例。而在不构成刑事责任的情况下,公安机关只能责令监护人加强管教。韩朝泽表示,未成年人保护法偏重于对未成年人的保护,网络赌博,规定得更加宽泛笼统,“要想减少校园暴力事件的发生,最根本的就是要从法律层面做起,修改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中有关责任年龄的规定,让公安机关有法可依,否则很难从法律层面降低未成年人欺凌事件的发生。另外,要让孩子从小对法律存有敬畏之心。”他说,从社会角度讲,法制教育要从小抓起,要让孩子知道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如果只限于政策和口号,很难有效抑制校园暴力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