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巨蛋公安 法律說了算
2016年05月24日 04:10 中國時報
葉慶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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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巨蛋目前滿目瘡痍。(本報資料照片)
延宕1年半的大巨蛋爭議又出現「新」發展,民調低迷的柯文哲市長再度宣稱將給予遠雄1到3個月的改善期,否則即解除契約。然而,此一宣示之後,非但沒有獲得好評,反而立即被打臉。王鴻薇議員立刻找出去年3月13日柯市府的公文,上面同樣寫著「文到3個月內改善」,否則「解除契約」。1年2個月過去了,柯市府除了不斷放話、發函,似乎已經黔驢技窮。
事實上,依據契約第20條,市府及遠雄得透過「協調委員會」以及「仲裁」機制,解決雙方爭議。柯市府拒絕依循契約明訂的爭議解決機制,卻不斷透過媒體放話,實在是法治國家的最壞示範。
柯文哲自從就任市長以來,凡事不依法律、不循契約,完全憑個人好惡施政。104年1月柯市長與趙藤雄見面相談甚歡,柯市長就當場承諾協助遠雄移除光復北路的行道樹,還同意遠雄可以延期到當年12月完成大巨蛋工程;但是雙方一旦翻臉,柯市府不但立刻撤銷同意移樹的公文,並且開始對大巨蛋百般挑剔,甚至找了與遠雄有合約糾紛的竹中工務店的工程師,來對大巨蛋體檢,進而以「大巨蛋有公安疑慮」的結論要求遠雄停工。
雙方從水乳交融到刀劍相向,不過4個月的時間,网络赌博,讓人大惑不解。
柯市府目前口口聲聲強調,為了「公平正義」,大巨蛋必須符合「市府的公共安全標準」。然而,所謂的「公共安全標準」必須是依循法律的規定,而不是柯市府針對大巨蛋個案訂定的規範。柯市府更故意忽略,大巨蛋正是依據市府核發的建造執照所興建,柯市府如果認為目前大巨蛋的設計不安全,依法應該是先廢止大巨蛋的建造執照,而不是片面要求遠雄重新設計。
柯市府私下另行與中信等財團接洽接手完成大巨蛋事宜,不僅是公然違法的私相授受,更證明了原本所謂的「公安疑慮」根本是「欲加之罪」。正因為柯市府居心不正,才會把遠雄這個在爆出行賄爭議後名聲不佳的廠商,逆勢打成悲劇英雄,最後搞得柯市府進退維谷。
柯市府「隨心所欲」的施政風格,直接的後果就是市政建設停擺。依據財政部的統計,往年一向是全國招商、促參冠軍的台北市,在柯市長執政後一落千丈,BOT權利金收入從103年的482億,狂跌到104年的19億,跌幅超過96%,大輸高雄市(260億)、新北市(106億)及台南市(63億)。此外,台北市各項政府標案也乏人問津,列為招商指標的台北市議會舊址開發案等11大標案全部流標,明年夏季開幕的世大運,迄今更仍有51項場館工程持續流標中。
「民無信不立」,柯市府恣意行政、漠視法律及契約的結果,導致台北市政府累積多年的公信力蕩然無存,民間廠商自然對於柯市府的公共工程敬而遠之,市府反而是最大的輸家。柯市府實應回歸法治,依據契約及法律規範解決巨蛋爭議,不要持續意氣用事。(作者為律師)
(中國時報)
關鍵字:大巨蛋、遠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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