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出台粮食安全责任考核办法
2016-05-21 02:39:37 来 源:云浮新闻网 移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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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落实政府粮食安全主体责任,切实保障全市粮食安全,根据省的有关通知要求,近日,云浮市印发了粮食安全责任考核办法。
考核办法要求市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粮食安全保障责任日常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检查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赌博,纳入考核评分。考核内容主要为粤府〔2015〕101号文规定的各县(市、区)政府粮食安全保障责任落实情况,包括增强粮食可持续生产能力、保护种粮积极性、增强地方粮食储备能力、保障粮食市场供应、确保粮食质量安全、落实保障措施等6个方面。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对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县(市、区)政府予以表扬,市有关部门在相关项目、资金安排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考核等次为“不合格”的县(市、区)政府,考核结果通报后一个月内,向市政府作出书面整改报告,提出整改措施与时限,同时抄送考核小组各成员单位。逾期整改不到位的,由考核小组办公室会相关部门约谈该县(市、区)政府有关负责人,必要时由市政府领导同志约谈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对因不履行职责、存在重大工作失误等对粮食市场及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影响的,年度考核为“不合格”,并依法依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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