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波西米亚女郎
走在戒备森严的莫斯科红场墓地里,没有什么比看到一群前苏联的领导人当中躺着约翰·里德更有趣的了。这个放荡不羁又才华横溢的美国人,作为唯一亲身见证了俄国十月革命,并写下《震撼世界的十天》的外国记者,不管他后来滞留在俄国所受的待遇是否如他所愿,他的埋葬地都是列宁能给外国人的最大礼遇。在模糊的葬礼照片上,一位黑衣女子姿容悲恸地伏在棺木边,她就是约翰的妻子、情人、冤家、战友和同志路易丝·布赖特。
路易丝·布赖特事后,约翰的另一个情人,纽约著名沙龙女主人梅布尔·道奇在看过照片后忿忿地说:“她一定为这次摆拍准备了好久,站在那里本应该是我。”女人间吃醋难免,况且以路易丝一贯的行为主义作风来看,摆拍也不是不可能。但这位富有的女继承人显然忽略了一个重要事实,路易丝是冲过重重危险和关卡,长途跋涉,费尽几个月的千辛万苦,才从美国几乎偷渡到当时被封锁的俄国与约翰见上最后一面的。这种事,道奇无论如何也做不出来,唯有发生在路易丝身上才有可能。
这千里寻夫的桥段后来被80年代的好莱坞电影《Reds》拍得很壮美,路易丝是由红极一时、还没有开始演滑稽喜剧的戴安·基顿扮演,在这部主要讲约翰·里德的电影里,她完全被男主角兼导演兼男朋友的沃伦·比蒂掩盖了光辉,存在感不强。更重要的是,她的气质中规中矩,没有该有的风流不羁。
如果路易丝还魂转世,看到现今满大街穿着奇装异服,动辄背包旅行,把eat,love,pray当作人生信条的波西米亚女郎,大概会吐一口烟圈睥睨地说,这都是姐玩剩下的。早在1905年,她就已经穿着自己裁剪的古怪夸张的衣服在俄勒冈大学的校园“招摇过市”。那时候能上大学的女学生少得可怜,她第一个涂口红,带头谈恋爱,编杂志,提倡女子投票,网络赌博,特立独行,一时无二,新潮得仿佛从一百年后穿越而来。
路易丝·布赖特自幼父母离异,母亲新组的家庭里子女众多,无暇顾及她。父亲是个激进的政治记者,神龙见首不见尾,尽管路易丝始终不用他的姓,这位不靠谱的生父基因里那反叛和激烈的爱尔兰因子,仍在她一生中所有重大的选择里如影随形。
路易丝·布赖特毕业以后,在婚姻是女性唯一出路的时代,她嫁给了波特兰一个体面家庭的英俊青年。作为一个出身普通的美丽女孩,这无疑是攀了门好亲,本应该为她的一生画上了完美句点,从此相夫教子,再无波澜。然而,她的人生却是在约翰·里德出现时,刚刚开始。
初遇时,在波特兰谁不认识谁的交际圈中,她是抑郁无聊的小城少妇,他是回家探亲的青年才俊。她觉得波特兰的居家生活正在埋葬她的青春和热情,限制了她的才能。他则已经在波士顿纽约见过世面,嫌弃家乡闭塞保守。在那讨论八卦的沉闷的上流社会餐会上,两人都视对方如与众不同的辰星,闪耀着理想主义的光芒,是唯一懂得自己的人。
约翰·里德和路易丝·布赖特无疑,这是两人人生中最重要的一场相遇。尽管约翰在哈佛的时候就以风流韵事著称,但是这次相遇才让他觉得找到真爱;而路易丝则下了决心,将舒适安逸的生活抛在脑后,搬到约翰在纽约格林威治村狭小寒酸的斗室里。
约翰·里德上世纪初的纽约格林威治村,大批文人骚客、政治活跃分子聚集,大家贫穷却很快乐,觉得世界时刻由他们指引方向。路易丝找对了气场,遇到了一群志同道合的朋友,既可以在思想精神上给予她裨益,同时还可以给她自由奔放的心灵以寄养。她不仅给报纸撰文,还参与戏剧创作和表演,并积极加入女权主义先锋领导的运动,还因此坐了三天牢。
路易丝·布赖特与此同时,她和约翰结束了时髦的同居关系,终于结了婚,这却不能保证两人过上风平浪静的生活。约翰风流倜傥、热情洋溢,这热情没有只为路易丝一人停留,他终生周围女性不断,尽管两人说好“恋爱自由”,路易丝仍旧大为恼火;路易丝也不甘示弱,和当时初出茅庐,后来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剧作家尤金·奥尼尔发生了短暂恋情。但只消约翰一首短诗,她就立刻回到他身边,导致奥尼尔一度伤心欲绝,后来选择了一个和路易丝几乎长得一模一样的人做妻子,这是后话了。
剧作家尤金·奥尼尔她真正的竞争对手其实是约翰的政治理想。比起女人,约翰更爱共产主义:他夜以继日地写稿办报,为工人福利四处奔走,为党派建立呕心沥血,时常被逮捕,在政治高压之下朝不保夕。相比之下,路易丝像个无足轻重的小女人,她不是革命者或政治家,在那时候甚嚣尘上的各种主义当中也没有找到自己的位置,他和同伴的高谈阔论她有时候完全插不上话,他复杂的各种斗争中她更是帮不上什么忙。
于是路易丝再度决定离开。这次她去了巴黎,给一个报纸当欧洲通讯员,决心开始新的生活,直到有一天,约翰发来邀请,正如多年前他邀请她去纽约一样让人无法拒绝:“准备好冬衣,和我一起去俄国。”
彼时的俄国红海一片,革命一触即发,马上就要改天换地。两人尽管佳偶变成怨偶,但心里却都清楚,在这茫茫人海中,唯有彼此有着一样桀骜不驯的灵魂,一样把世俗当草芥,把人生当一场华丽的冒险。
路易丝拍摄的俄国女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