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全省推广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2)
根据《方案》,广东要按照先易后难、成熟一个进驻一个的原则,逐步推动各部门法人行政许可事项进驻实体综合服务窗口和网上统一申办受理平台,并进行分类和标识,明确区分已进驻和尚未进驻的事项状态,实行不同的办事流程。在实体办事大厅分类建设法人事项综合服务窗口,科学划分服务主题,将企业设立、生产经营、项目投资、工程建设等相近或相关的事项,或者相同行业、领域内的事项,整合集中到同类综合服务窗口实行一窗通办。以办理事项为主题导向,在网上办事大厅探索整合优化法人相关许可事项的申请材料和表单,实施前台多事项一表式申办受理,后台多部门一站式并联办理的模式。
对自然人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方案》要求推广“一门在基层”通用模式,要按照先珠三角、再粤东西北的步骤,逐步在全省各县(市、区)、镇(街)推行自然人事项一门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具体采取召开现场会、举办培训班和考察观摩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各地各部门的培训和指导。要深入总结佛山市自然人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一门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经验,统一该市各区、镇(街)在事项、要素、流程、形象、服务等方面业务标准,真正实现一窗通办,形成一门一网式政府服务在县(市、区)、镇(街)两级应用的通用模式,夯实在全省推广的基础。要坚决砍掉各类无谓的证明和繁琐的手续。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赌博,原则上一律取消。办事部门可通过与其他部门信息共享获取有关信息的,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证明材料。探索由申请人书面承诺符合相关条件并进行公示,办事部门优先办理,再相应加强事后核查与监管。要大力推进办事流程简化优化和服务方式创新。最大限度精简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理时限,改进服务质量。建立健全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并联办理、限时办结等制度,积极推行一站式办理、上门办理、预约办理、自助办理、同城通办、委托代办等服务。
着力建设政务服务大数据库
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必须推进政务服务大数据库建设,实现各类政务服务数据上下左右无缝衔接、贯通共享。根据《方案》要求,广东要建设全省科学统一、逻辑清晰的政务服务大数据库,完善政务信息共享平台,建立健全信息采集、归类、储存、维护机制,推动省、市、县(市、区)三级共享交换体系建设,为政务数据资源实现跨层级、跨区域、跨部门交换和共享提供有力支撑,夯实一门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信息化基础。
要建立健全政务信息交换、使用、管理机制,通过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整合、打通网上统一申办受理平台与各部门审批、事项目录管理、电子证照等系统,实现各系统、各环节、各时段行政许可和服务数据的互联互通,促进部门服务相互衔接。
要梳理和编制居民个人证照目录,建设电子证照库,深化各地各部门政务服务信息数据的应用和共享,推进身份证号作为公共服务事项、证照、材料的统一标识号码,实现群众办事的一号申办,历史办事数据可重复利用,从源头上避免重复提交办事材料、证明和证件,杜绝各类“奇葩证明”、“循环证明”等现象,为群众提供更人性化的服务。
要以居民身份证号为唯一标识,构建群众办事统一身份认证体系,逐步形成网上办事大厅、实体办事大厅、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等多渠道、多形式相结合的便民服务一张网,实现群众网上办事多种渠道、一次认证、无缝切换,大幅提高公共服务的便捷性。
强化一门一网式政府服务效能监督
推进“互联网 政务服务”改革是一项系统的、长期的工程,必须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
根据《方案》要求,广东将在大数据管理的基础上,建立行政许可绩效评估机制,对一门一网式政府服务进行即时绩效评估,不断提高行政许可和服务效能。推动省网上办事大厅统一申办受理平台与电子监察系统无缝对接,加强对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申办、受理环节的实时监控。对擅自增加或改变申请材料、违规设置办理条件等行为,进行红牌警告、强制停止实施;要建立办事超时的预警机制,对即将超时办理的事项,进行实时预警和黄牌警告,及时提醒相关单位加紧办理;对超时未办的事项进行红牌警告和督办;对同一事项要求群众多次申办、反复提供材料的,通过在线监督检查予以纠正。
公开透明是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的基本特征。在行政审批标准化和一门一网式改革中,要改变原有封闭的政府运行模式,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方案》要求,广东要建立全程留痕、过往可溯、进度可查的办事记录与督查机制,确保所有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办理流程、结果信息即时可查可管,实现过程公开、方便监督。要建立健全一门一网式政府服务信息公开机制和投诉举报机制,拓宽公众参与监督的途径和渠道,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及时发现和查处推诿扯皮、违规办理等问题。对各地各部门一门一网式政府服务工作情况开展评估,定期发布绩效评估结果,实现以评促建、以评促用。
全省改革推进时间表
第一阶段(2016年4月底前)
1.统一佛山市各区、镇(街)的自然人事项一门一网式政府服务标准,砍掉各类繁琐无谓的证明和手续,推进办事流程简化优化和服务方式创新,并与网上办事大厅无缝对接,形成全省一门在基层的通用模式。
2.在珠三角其他市的县(市、区)、镇(街)启动自然人事项一门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推广工作。
3.在省网上办事大厅现有公共申办审批系统的基础上,拓展建设省网上统一申办受理平台,做好与部门审批系统、事项目录管理系统、电子证照系统的对接及调试工作。
4.制订《广东省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推动各地各部门梳理、规范和公布公共服务事项目录。
5.推动第一批省直部门(2015年已进驻和2016年一季度拟进驻公共申办审批平台的省直部门)进驻省网上办事大厅统一申办受理平台,并按照行政审批标准化要求,编制统一申办受理标准,试行统一申办受理业务。
第二阶段(2016年6月底前)
1.在粤东西北地区的县(市、区)、镇(街)启动自然人事项一门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推广工作。
2.制订《推进企业投资项目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工作方案》,在投资领域探索法人一门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并在省级和佛山、惠州、中山等地率先推进。
3.制定《广东省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计划(2016-2020年)》,统筹建设全省统一的政务大数据库,完善政务信息共享平台,推动省、市、县三级共享交换体系建设。
4.建立健全政务信息交换、使用、管理机制,制定相关技术标准,推动网上统一申办受理平台与部门审批系统、事项目录管理系统、电子证照系统、效能监督系统等对接,实现系统互通、业务联动、实时监控。
5.推动第二批省直部门(使用自建审批系统的省直部门)进驻省网上办事大厅统一申办受理平台,并按照标准化要求编制统一申办受理标准。
第三阶段(2016年12月底前)
1.基本完成全省各县(市、区)、镇(街)自然人事项一门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推广工作。
2.建成覆盖全省的网上办事大厅统一申办受理平台,逐步推动与使用国家垂直审批系统的省直部门系统对接。
3.推动第三批省直部门(使用国家垂直审批系统的省直部门)进驻省网上办事大厅统一申办受理平台,并按照标准化要求编制统一申办受理标准。
4.统筹构建群众办事统一身份认证体系,逐步整合网上办事大厅、实体办事大厅、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等不同渠道的用户认证。
5.选择部分办事领域,推动实施前台多事项一表式申办受理,后台多部门一站式并联办理的审批模式。
6.建立健全一门一网式政府服务绩效评估、信息公开和投诉举报机制,开展督促检查和绩效评估工作。
省直有关部门进驻省网上办事大厅统一申办受理平台安排
第一批(20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