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仲委仲裁院与北京四中院举行“一带一路”涉外商事审判、仲裁法
2016-05-13 06:04:42 来 源:云浮新闻网 移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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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4月28日,贸仲委副主任兼秘书长、贸仲委仲裁院院长于健龙、贸仲委仲裁院副院长李虎等一行走访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双方共同举行“一带一路”涉外商事审判、仲裁法律保障机制座谈会。四中院副院长融鹏,民事审判庭庭长马军,研究室负责人杨晋东,以及部分民庭法官参加了座谈会。
融鹏副院长首先介绍了四中院涉外审判的工作情况,并指出在“一带一路”的重大战略决策背景之下,人民法院将在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支持建设相关纠纷的多元解决机制、加强法治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于健龙秘书长随后介绍了贸仲委近年来涉外仲裁的工作情况,并表示希望与四中院进一步加强业务沟通和交流,共同促进司法与仲裁的良性互动,充分发挥仲裁在解决“一带一路”相关纠纷中的制度优势。
座谈会中,双方就“一带一路”涉外商事审判仲裁法律保障机制的构建进行了探讨,并就仲裁司法审查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充分交流。此外,双方还就贸仲委仲裁院与四中院共同建立并完善“一带一路”法律保障机制、裁审信息互通机制、定期交流培训制度等问题进行了交流并达成了初步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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